導致後方車輛無辜背上過失致死的罪名
貌似沒有甚麼重機騎士出來反駁
各位可以先看一下這部影片
內容是雨天雙載打滑自摔
重機摔落地面後 絕對不是瞬間停留在原地 !!
而是會高速以落點的切線方向滑出
這時候後面的汽車駕駛可以輕易的做出閃避或減速的動作
在這一點來說機車有2個優勢
1.體積小好閃避 汽車出事故會佔據整個車道
2.落地後 會緩慢的減速 持續滑行 且滑行不會撞擊到像電線桿 安全島 行道樹 行人 不像汽車停留在原地 倒致後方追撞致死(這在現在只有汽車能上的國道也很常看到吧)
如果你還一直杞人憂天重機跑到你的底盤下面 想法該改改囉
國外開放重機已久 也沒常見到機車騎士被小轎車在高速公路輾斃
為何不支持國道試辦看看是否真的有那麼危險呢 如果重機騎士在國道上真的這麼危險
你是拿你有可能輾到人的機會試 重機騎士可是拿他們的生命去試
你還怕甚麼呢
反倒是汽車路權才真的該檢討

路上開車的三寶這麼多 重機危險 那為甚麼不是禁止開車的三寶上國道 而是禁止重機
補充
dolphinman wrote:
。。不支持重機上國...(恕刪)
1.國道不平 你怪重機不安全 不怪鋪路的
2.快速道路的路面多爛 重機也沒摔 記住 ! 重機輪胎可是17吋 可能比你家汽車還大 對抗惡劣路面的能力很大
3.有疑問 你不知道答案 我也不知道 那就試辦
滿多人文章沒看就回的 我來重點回覆一下
咪芮哆 wrote:
第2個說辭嚴重錯誤...(恕刪)
我指的是路面起伏與坑洞 我並沒有誤導人 輪胎指吋越大 即是路面有起伏凹凸不平 也能很穩定 重機有17吋 不是騎速克達12吋的人可以想像的 而且高速公路並沒有offroad 別亂扯
第二行我不懂你在說甚麼
jasonliu322 wrote:
輕易的做出閃避或減速...(恕刪)
你既然說違規的是三寶 你現在應該嚴正的抗議三寶上路 與支持立院修定相關規則 而不是把完全沒關係的重機拉下水
至於125~250這階段我認為不適合上高速公路
因為這階段的1.動力不夠 無法維持110巡航2.車重不夠3.輪徑不夠寬與大 高速行駛不穩定 但快速道路我認為有可行性
telsis88 wrote:
本來汽車小擦撞頂多車...(恕刪)
這個我連回都不知道怎麼回了 希望你能看完文章再回 我已說得很清楚 你不會沒事去撞到重機
因為1.人口少2.打滑不會跑到你車底下3.就算重機去撞到你 這是重機的錯 你也沒過失 別擔心
rrobotmk wrote:
我覺得重機上高速真...(恕刪)
請提出危險的點 重機不是玩具而是交通工具 跟所有移動的交通工具是一樣的 一定會有風險 但有很多方法可以降低它的風險 應該去制定標準 而不是禁止他
幽靈見習生 wrote:
光是亂鑽就可以不支...(恕刪)
你說出了一個問題點 如果說一個交通工具 有人使用他危險駕駛 應該制定法規與員警取締或民眾檢舉 但不是禁止這個交通工具上路
你看到一台汽車酒駕你會說要槍斃那個駕駛可是不會說禁止汽車上路
咖灰加奶 wrote:
再加一條:3.人被...(恕刪)
這部份法律確實需要修改 若是重機真的開放上國道 確實法律上需要做些變動 而不是硬把汽車的規定套到重機上 這相信也不是重機騎士所樂見的
AKIROSS wrote:
覺得台灣開放槍枝很好...(恕刪)
問題是重機上國道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 等到立法院通過可合法擁有槍枝我們再來討論
csshvci wrote:
有版友整理了......(恕刪)
幫你貼到前面來 華人因受儒家思想影響 所以容易抗拒新的事物 卻懶得改變原來舊有的惡習實屬遺憾
疑變換車道 女駕駛遭撞飛 又遭後車輾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5R26uTZuS0
國道出車禍 婦下車查看慘遭撞飛輾斃|三立新聞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QHDiOitWpo
母親飛出車外遭後車輾斃!國道深夜連環車禍2死1傷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3645
國道連環車禍 1駕駛拋車外遭輾斃
http://www.nownews.com/n/2009/07/11/893617
Manny being Manny wrote:
生死狀簽一簽就上...(恕刪)
目前國道死亡率最高自小客車的應該先簽生死狀是否 請理性討論
Go car wrote:
所以照你的意思說,...(恕刪)
如果你完全沒錯 那交通大隊自然判你0肇責 然後重機騎國道本來就要小心 謝謝你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