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outube.com/watch?v=0sHD1Ik8PC8&context=C37a63e7ADOEgsToPDskJxi3zjehh1wx6viFiJIEJw
我是直行小客車行駛於內車道,而對方小客車行駛於中線車道,我已保丙式全險和第三人責任險
我直行時看到對方打左轉燈有可能會卡進來,所以就先減速,但是對方忽然不打了
,所以我就繼續加速,後來對方又第二次打左轉燈同時突然切入我的主線道,在紅綠
燈處(此時為綠燈),上面有班馬線,因只有1秒左右反應時間,我已長按喇叭並緊急
煞車,但還是撞凹對方的左後保險桿。
對方下車氣沖沖要找我理論,說我開太快,但明明是你們突然從中線左轉讓我閃避不
及,警察來之後,對方在車上共4人說要去醫院看急診驗傷(之前每個人生龍活虎的
突然變身體不適變病貓,根本沒外傷),在急診躺了六小時後,醫師說沒事,四個
人有說有笑的離開醫院但今天早上突然又說所有人都身體不適無法上班,要去另一
間大醫院看診(就是要硬凹有受傷),所有情況已經跟理賠人員報備,他說他會處理。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問有經驗的大大們:
1.如果理賠人員判定對方是裝病不理賠醫療部分,對方直接來找我硬要錢怎麼辦?
2.肇事責任問題,比例為何?警方是之後才到場,不知我時速多快,我有印象可能
有超速一些(時速修正為70,從車禍現場往回推第一個限速牌為70),但驚嚇過度
不太確定開多少,當場無開單。
花錢事小,最怕是對方身體受傷部分,沒事也能凹有事,請各位大大們給我一點經驗談吧!
,在此感謝!
PS:已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交給警方與理賠人員作為佐證工具。
2012.4.5更新
抱歉,這麼晚才跟大家說明情況,但是也需要有經驗的大大給我回答一下。
這件事非常的吊愧
保險員2月初去向分隊調資料,分隊判定我未保持安全距離100%,因為對方車上有四個人
,怕對方告我傷害,保險員建議我就認賠了事,當時自己考量後也只好這麼做,也跟對方
達成協議。
但是今天4月初判表下來了,結果是判定我0%,想當然而,勢必保險公司是不能賠給對方
修車費的,保險員是說雖然不用賠了,可是對方四個人一定會告我刑事與民事,因為
有診斷書的部分也出來了(說是頭暈之類的),請問這樣之後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勢必一定
要跑法院或民事部分。
<2012.4.9更新>
對方一大群人跑來我的公司找我理論,真的很沒品,還跑到老闆那邊鬧,不得已原本已經
下班的我只好趕過去,當時我只有一個人所以先報案跟警察一同前往,一到老闆辦公室,
對方一開始先指責我的不是,說都是我的錯,不賠他們的車子,可是我覺得我肇事責任明明
明就是零,為什麼要賠,看到旁邊有警察來之後於是就說不談了,直接去交通隊告我,協議
無效,這下確定要上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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