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N3noPk4NMw
因為這個路口再過去路幅就變窄了,經常看到從快車道右轉的汽車跟直行的機車產生衝突或車禍
所以我如果要右轉的話,都會提前到機慢車道等
事故過程請看圖片提要:






事後車子在10月中也先自費修好了,想說等著對方賠償
結果上週對方去警局申請初判表,警局通知我去拿副本,內容變成我也有錯?

令我不解的是,上面寫我未依規定靠右車道行駛,都已經在最右邊了是要靠去哪?

警員說我右轉前先進入機慢車道並沒有錯,但是對方在快車道所以路權比較大(是這樣的嗎?)
兩車併行同時起步右轉,我覺得我還比她先進入右轉車道耶,誰知道她會一個加速衝過來,想閃都不能閃
保險公司說肇責是雙方各一半,我若對初判表內容有異議的話,就要花3000元去交通事故委員會鑑定
故想請問板上對交通法規熟悉的大大,我真的有錯嗎?
不想白花3000去鑑定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