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討拍文
只是拿自己的經驗建議大家
去年八月載著懷孕八個月大的老婆~及丈母娘~出遊
回程時~走在環快師大路段~
因左邊車道車流比較慢~右邊順暢~
故我先切到右邊~一路前行
剛好左邊有個空隙~就切往左邊車道
結果前面那台車~突然急煞
因怕~老婆突然急煞而有所危險~
所以緊急切回原車道~才發現原來有一隻鳥橫過馬路~
直覺下~直接煞停~
結果就遭後方來車撞上~
經過將近一年的訴訟~
法院判肇事責任在我
主要原因我任意變換車道~且我沒有行車記錄器~照不到那隻鳥~
所以~法院是不在乎~車上人員的安全~除非我老婆來個難產之類的~
也不在乎~路上是否有特殊狀況~因其無法證明~
所以~最佳解答是~直接撞上去~
因為在保的第三責任險中~有一項是車損~賠償金額從50萬~60萬不等
所以~撞上去~只要負擔自己車損的費用~
他車車損部分可由~保險支付
不要像我一樣~現在除了拿著少少的賠償金額~扣除訴訟費~只剩一二千之外~
還要負擔~對方反告我的他車損部分~
禁錮之魂 wrote:
這不是討拍文
只是拿自己的經驗建議大家
去年八月載著懷孕八個月大的老婆~及丈母娘~出遊
回程時~走在環快師大路段~
因左邊車道車流比較慢~右邊順暢~
故我先切到右邊~一路前行
剛好左邊有個空隙~就切往左邊車道
結果前面那台車~突然急煞
因怕~老婆突然急煞而有所危險~
所以緊急切回原車道~才發現原來有一隻鳥橫過馬路~
直覺下~直接煞停~
結果就遭後方來車撞上~
經過將近一年的訴訟~
法院判肇事責任在我
主要原因我任意變換車道~且我沒有行車記錄器~照不到那隻鳥~
所以~法院是不在乎~車上人員的安全~除非我老婆來個難產之類的~
也不在乎~路上是否有特殊狀況~因其無法證明~
所以~最佳解答是~直接撞上去~
(恕刪)
最佳答案是,跟著車流慢慢走,尤其是車上有懷孕8個月的老婆。
若是顧慮安全,會看到空隙就想鑽,沒想到老婆呢?
尤其左方不是已經比較慢?
法院判的好,因為關心老婆又是一個推託,若真是如此,常人是不會見縫就鑽,反而會是格外小心,能不換線就不換線。
看來您並未體會法官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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