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2分55秒處,麻煩各位判斷一下。
是在下影響到對方的判斷?
還是toyota硬要切入呢?
老實說,當下我是很憤怒,因為真的很危險。
事後冷靜想了3天,仔細想了自己是否有不妥當之處,但是找不到(自己的缺失總是比較難發現)。
因此,煩請各位前輩替小弟解惑,感謝。
如果各位認為此行為屬重大過失非檢舉無法達到警惕之效用,請問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幾條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EguXXw9N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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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go310 wrote:
約2分55秒處,麻...(恕刪)


對方硬切入啦 還一次切兩道

不檢舉說不過去
看起來直接切了兩個車道...
而且對方一定隔音很好沒聽到喇叭聲...
請檢舉...替廣大用路人感謝您...!!
哀 可以體會當時的驚嚇

搞不好頭皮發麻 送吧
無聊! 司空見慣. 你要幾張? 我這裡還有大把的
對方連切車道所以沒看到位在視線死角的樓主 (也有不排除根本沒在看的可能性)
單純就是對方駕駛習慣不好
TOYOTA亂切一通
不知道是故意還是死角沒看到

另外我覺得機車的喇叭應該改大聲點
不然車內疏忽點就聽不到了

ahriman000 wrote:
TOYOTA亂切一...(恕刪)



機車按喇叭我才不管嘞

照樣切

如果是砂石車連結車我才會讓
看起來是沒看到
我自己開車時候也遇過,某些距離跟角度真的會完全看不到機車
只是切車道不會這種切法啦

送他一張單吧
找不到你有什麼缺失?當然有...

別人的違規與過失[你把它拿來逞罰自己],前兩聲喇叭時你就知道他會靠過來,你還不防衛你想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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