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方均是機車
藍色A車 、橘色B車,撞擊點如圖中位置。
「綠線」為A車行駛的路線、「粉色區塊」是A車減速+打左轉方向燈的時間。
該路口:無機車兩段式標誌、無機車兩段式待轉區、綠燈
行駛路線地上無禁行機車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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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姪子今天白天騎車時,被人從後方追撞。
姪子是A車,當時正準備左轉,有打方向燈並減速,
在還未轉向之前,一位20歲的妹妹騎車擦撞到A車的左後方。
對方宣稱自己要直行。
A車被撞後沒事往前滑行,B車追撞後後倒地。
姪子說,因上一個路口到該路口只有大約200公尺,
因此他車速到該路口減速時,大約從原本的40公里降到30-35公里左右。
確定A車「還沒做出」轉向的動作,路線單純靠近馬路中線並減速。
請問AB兩車的肇責比例大約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