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 紅燈左轉迴轉 可以申訴成功嗎?

請問大家
機車 紅燈左轉迴轉 可以申訴成功嗎? 感謝~~
還是我壓到汽車道上 ??
紅單上面寫 " 違規事實 : 不遵守交通標線之指示"


機車 紅燈左轉迴轉  可以申訴成功嗎?
文章關鍵字
可以申訴喔^^
會改開紅燈左轉,闖紅燈罰鍰1,800.
開不遵守交通標線之指示才罰$900,你應該要感謝製單的人員了^^

gouside wrote:
請問大家
機車 紅燈左轉迴轉 可以申訴成功嗎? 感謝~~
還是我壓到汽車道上 ??
紅單上面寫 " 違規事實 : 不遵守交通標線之指示
機車紅燈右轉 也會罰嗎 ? 交通罰則 真要補一補了
gouside wrote:
請問大家機車 紅燈左...(恕刪)


申訴改開罰闖紅燈,或是改開罰超越停止線都可以

gouside wrote:
請問大家機車 紅燈...(恕刪)


1.來台南天堂區保證車牌自動模糊,反覆檢視,無法辨視
2.可以申訴改以口頭告誡
闖紅燈事實申訴也沒什麼用別浪費自己的時間了~
小弟也在那被拍過~機車也拍的到不是只在汽車道
你要申訴甚麼啦? 換更大張的罰單嗎?

紅燈迴轉 = 闖紅燈啦

給你開不依標線指示行駛900元已經很不錯了

你要申訴要求改正處罰項目,改罰1800也行啦





要  旨: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本  文:
一、有關「闖紅燈」行為之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
未見相關之解釋。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
百七十條第一項「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
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及同規則第二百零六條第一
項第五款「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
進入路口。」若據此認定超越停止線即為闖紅燈,則一般大眾恐
難以接受,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初立法精神。
二、為促使駕駛人回歸於對標線之認知,同時兼顧執法技術層面與大
眾接受程度,茲將面對圓形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或闖紅燈之認定敘
述如后提供參考:
(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
直行、迴轉及右轉
(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
紅燈之行為。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
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
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可以處罰條
例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處分之)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
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
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
停止線則以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四)目前交岔路口已繪設網狀黃線區者暫以該範圍視作路口,未
繪設者請公路主管機關依內政部警政署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警署交字第00二四九號函之規定(如附件)視路況車況繪
設路口範圍。
(五)另路口設有照相設施者並請有關單位依會議結論之認定標準
配合調整以更能明確認定。(交通部82.0
4.22. 交路字第00九八一一號函)

ryan00014875 wrote:
1.來台南天堂區保證車牌自動模糊,反覆檢視,無法辨視
2.可以申訴改以口頭告誡...(恕刪)


你檢舉的時候,貼一下相關規範

道交處罰條例7-1條

以及統一裁罰細則12條第三項

執行前二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得施以勸導
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
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
名。



只要民眾檢舉的案件,根本不存在勸導這回事,因為根本沒辦法當場告知違規事實,自然就無法符合勸導的相關作業規範.

又7-1條規定,民眾檢舉案件查證屬實即應舉發

gouside wrote:
機車紅燈右轉 也會...(恕刪)


紅燈右轉1800,我被罰過阿.....
拍到後輪超過停止線了等同闖紅豆,駕照用G腿換的嗎?繳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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