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有個路口, 因為左轉是主要車流動線, 所以九成以上的機車都會左轉, 而且以未待轉的方式通過(路口有藍色待轉標示), 警察目前只零星在離峰時段攔停舉發, 這樣的執法方式合理嗎? 真要執法,選尖峰時段不是效果更好?
台北多數機車都會待轉 包含上下班 所以尖峰時刻警察不太擔心這個但不太會抓超速跟禁行機車道 (還是會抓 但超少就是) 所以上班時間的車況大多數是偷紅燈、搶快、硬過一半然後裝傻跟車流過去...之類直線給你 但不會讓你偷到轉彎頂多就是偷到紅燈 勉強過一半 然後跟橫向車流一起走 (等於走待轉 但完全沒停下)不抓待轉很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