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今天走路過馬路,不過沒行駛在斑馬線,走在網格上,已經過了一半,結果一台摩托車急煞跌倒受傷 責任上,我覺得需要賠償,不過對方要我全賠,我有需要全賠嗎? 還有一段距離,除非車速過快不然應該不會到急殺跌倒吧?
急煞就跌倒,輪胎太爛才這樣叫他去叫輪胎廠賠錢一毛都不用賠他。強制險可賠自己醫療有單據的位部份,其他叫他自己去塗牛屎警察來紀錄,那有請交通大隊的來記錄畫事故圖寫筆錄嗎?沒有就不用管了,想告讓他自己去慢慢告,他討不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