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今天走路過馬路,不過沒行駛在斑馬線,走在網格上,已經過了一半,結果一台摩托車急煞跌倒受傷

責任上,我覺得需要賠償,不過對方要我全賠,我有需要全賠嗎?

還有一段距離,除非車速過快不然應該不會到急殺跌倒吧?

過網格線摩托車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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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忽小光 wrote:
今天要過馬路,不過沒行駛在斑馬線,走在網格上


這是什麼語法?到底是人走路過馬路,還是騎車、開車過馬路!

事發當下是不會叫警察喔,現在上網來問太晚了吧!
就算上法院,行人也不會全賠!

騎士以為沒有斑馬線,就不應該會有行人。

Y字路口,只有一個斑馬線,要如何出入中壢站?
(申請國賠)
foster_yen wrote:
這是什麼語法?到底是...(恕刪)

已經叫警察,不過警察建議我們私下和解,何況警察也不會直接說明誰對誰錯

覺得因為我行走在路上害他跌倒多少有一點責任,但覺得並非全責而已
路口有停止線,照規定駕駛必須停止確認後再開,如無減速肇事責任較高,
路人只是他應注意未注意摔倒的原因.但該路段有畫設斑馬線路人未行走
斑馬線造成事故也有責任,兩方可以協調和解,不然就上法院了.
格林小紅帽 wrote:
路口有停止線,照規定...路人只是他應注意未注意摔倒的原因.但該路段有畫設斑馬線路人未行走(恕刪)
但該路段有畫設斑馬線路人未行走

該路段真的有斑馬線提供給路人走到對面嗎?
無號誌路口沒減速,機車就已經輸一半去了,行人不至於全賠
去地檢署按門鈴
急煞就跌倒,輪胎太爛才這樣
叫他去叫輪胎廠賠錢

一毛都不用賠他。強制險可賠自己醫療有單據的位部份,其他叫他自己去塗牛屎

警察來紀錄,那有請交通大隊的來記錄畫事故圖寫筆錄嗎?

沒有就不用管了,想告讓他自己去慢慢告,他討不到便宜。
報警就好 筆錄做好 民事告訴

判決 出來才有用

不想麻煩私下和解 調解委員會

照理說7-3 等判決瞎猜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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