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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請警察來針對明確的違規停車開單,員警卻只來勸離,那這位員警的行為算是吃案或瀆職嗎?

假設民眾發現違停車輛,請警方前來取締,但警方只有勸離未依規定開單舉發,這樣算是警方吃案或瀆職嗎?
應該仍屬於警方的行政裁量權範圍,
因為民眾陳情反映違規停車情況,
警方依法前來處理,
排除違規停車為第一優先,
開單處罰則在其次,
如果是分局長下令所屬前來取締,
到場員警如果只有勸導驅離,
沒有開罰,
才可能會被追究懲處,
因為違反上級長官命令。
違停不怕警察,

所以違停才這麼嚴重。



違停只怕檢舉人,

檢舉人有送件,符合規定,就必須要開單。
這次的修法真的是亂七八糟
紅黃線違規 不開放檢舉 只有警察可以處理
天哪這啥世道
違規違法 只有警察能處理 民眾都無可奈何
這啥天理
試想
有人在街上 殺人 強姦婦女
然後民眾只能旁觀 不能阻止 只有等警察來可以阻止他
這~有天理嗎?
宙王
笑死,人民不能偷拍檢舉的國家多的是,你自己的天理?
A辣愛怕跑
我都正大光明的拍攝~只有你才偷拍內褲
A辣愛怕跑 wrote:
這次的修法真的是亂七八糟
紅黃線違規 不開放檢舉 只有警察可以處理
天哪這啥世道
違規違法 只有警察能處理 民眾都無可奈何
這啥天理
試想
有人在街上 殺人 強姦婦女
然後民眾只能旁觀 不能阻止 只有等警察來可以阻止他
這~有天理嗎?


就知道有這種沒仔細看修法內容就在罵的

光路口十公尺違規停車這項保留

應該就可以檢舉達人爽了吧

而且一般違規停車

警察遇到還是有裁量權

在那邊喊沒天理真的很好笑
hch2006
為什麼叫魔人? 就是心裡有魔
宙王
正確
所謂檢舉不過是人民陳情中的一種,
也就是將相關事證提供給政府機關處理,
但是裁量權與處理方式仍在政府機關手中,
所以本魯以前在作業餘檢舉時,
皆會尊重警方的回應,
不舉就不舉也不會再去提出異議啥的,
當然有些很神奇的理由,
就當作笑話一則囉。
師承髦瀝洨唬郎,絕技: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ultralee
我也是,送出檢舉就懶得管有沒有真的被開單,不舉發理由千奇百怪,不期待無傷害。
hch2006
很難得喔, 一堆魔人都以為他比神還大.........便
叫警察又不開單,無3小錄用
大家不知道會有民代關切嗎?
警察的上級已有指示,
違停以勸導為主,
要開單前必須要廣播通知。

在台灣竟然還有人妄想公平正義?
勸離是 瀆職

開單是 搶錢拚績效
jerry_liu426 wrote:
光路口十公尺違規停車這項保留

應該就可以檢舉達人爽了吧

你真清純耶,

竟然相信可以用 "路口十公尺" 來檢舉交通違規,

上網 google 一下,

你會發現,不止一例,非常多例,

明眼人就看得出來,不到 1 ~ 2 公尺,

但員警不舉發就是不舉發,

員警的說法是 : 沒現場量,不清楚是否真的不到 10 公尺,

很多人都抱怨過這件事,

我個人,也幾乎不用這條來送件,



員警身高,很少超過 2 公尺的,

也就是,5 個他,躺下的距離,就是不到 10 公尺,

這樣還不知道 10 公尺有多長啊 ? 距離感是有多差 ?

也 OK,我自己強,有這個能力,

不能要求員警也要有這個能力,

我也不跟員警爭論,是 7 公尺還是 8 公尺,



至少 1 ~ 3 公尺的,

要舉發吧 ?

O 他母親的,不舉發就是不舉發。

員警的肩膀在哪裡 ?



你想的是一回事,實務上又是另外一回事。




Rexmax wrote:
目測就是不準

所以,

不相信員警會接受 " 路口十公尺內違停 " 檢舉的人,再加 1,

是否正確 ? R 大 ?



分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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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政府繼續講屁話吧,訂出來的規則,根本沒辦法實施,

爛政府就是爛,修個法也修不好,越修越糟,

修一些沒辦法實施的,

去睡覺不管事還比較好,越做越爛 !!
Jack 你好棒
air 大,秒回,真是猛,我送出後可能 20 秒,您開始看到,然後看完,再打上您的字,過程可能不到 1 分鐘,真是神速 [拇指向上],您跟基努李維.Matrix 是什麼關係 ??
Rexmax
目測就是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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