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拍攝車前擋風玻璃處故舞法確定是否有放證件,如予以舉發恐引發爭議,據此暫不予舉發。

三月的時候去墾丁,到了恆春的龍磐公園外停車格,看到一台汽車無證,一次停在身障格與親幼格中間。

當下滾起來拍照檢舉,3月26日檢舉,到了4月22回覆:

有關臺端檢舉違規一案,經檢視採證影像資料,因無拍攝車前擋風玻璃處故舞法確定是否有放證件,如予以舉發恐引發爭議,據此暫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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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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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的照片上傳不夠清楚嗎? 我就是知道要特別拍出沒有證件的前檔風玻璃,特別還喬了角度。時間也有間隔三分鐘,車內無人。



因無拍攝車前擋風玻璃處故舞法確定是否有放證件,如予以舉發恐引發爭議,據此暫不予舉發。

因無拍攝車前擋風玻璃處故舞法確定是否有放證件,如予以舉發恐引發爭議,據此暫不予舉發。

因無拍攝車前擋風玻璃處故舞法確定是否有放證件,如予以舉發恐引發爭議,據此暫不予舉發。

因無拍攝車前擋風玻璃處故舞法確定是否有放證件,如予以舉發恐引發爭議,據此暫不予舉發。

因無拍攝車前擋風玻璃處故舞法確定是否有放證件,如予以舉發恐引發爭議,據此暫不予舉發。

這個要怎麼申訴呢?
eesv wrote:
這個要怎麼申訴呢?

這個很明顯是停車未依規定,
一車佔二格,
與有沒有證件沒有直接關係 !
話說回來,
如果警察有心要開罰,
不可能不知道汽車佔用二格是違規的,
只能說鄉下警察很好當 !
挖操...這台5272-LS車主真臭不要臉

現在滿大街違規我覺得都是執法人員怠惰養出來的

好比我上個月看見一台車停轉角直接打110叫警察來開單

慢吞吞來姑且不說,來了先鳴笛驅趕還好我人現場站著等

開單還一副老大不願意的樣子

奇怪現在交通罰單是沒績效嗎 ?

可是一堆警察又愛在轉角抓機車紅燈右轉是怎麼回事 ?

真的很不理解
前檔有沒有放該有的證件,已經這麼清楚了,還不舉?
檢舉過鐵路局停車場佔用身障車位!警察回覆那非道路車格
就跟某黨一個樣

不想開就會生一大堆理由
197414
某個黨,就會開一堆?
197414
某個黨,就會開一堆?
eesv wrote:
三月的時候去墾丁,到(恕刪)


檢舉的警察局網站有局長信箱
那裡可以申訴
不然警政署的署長信箱也可以
他們都會轉給相關單位的人去處理
不管車主到底是否為身障 婦幼 還是一般人
這種歪斜停法佔據兩個車位
真踏馬的沒水準到極點
allen6655 wrote:
檢舉過鐵路局停車場佔...(恕刪)

檢舉佔用婦幼車位、身障車位,要使用各地方政府的信長信箱,交通運輸-》停車管理及收費問題-》開始填寫檢舉內容資料。

違規地點:違規日期:違規時間:違規車號:違規事實:未乘載六歲以下兒童佔用婦幼車位
警察不處理這部份的,這是停管處 在管的
非拖吊熱區、不好拖吊的地方,等於不好賺啦~~

你不知道拖吊業者回饋多少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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