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闖紅燈被攔罵警「米蟲吃屎」4萬元噴了!還遭判拘役30天

大媽闖紅燈被攔罵警「米蟲吃屎」 4萬元噴了!還遭判拘役30天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基隆44歲的江姓女子去年7月14日闖紅燈被員警開單,她竟不爽飆罵「米蟲」、「吃屎」等語,警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送辦,基隆地院近日判決出爐,江女除了要賠償2名警察各2萬元,還被判拘役30天。

根據判決書內容,江女當天下午3時許在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義三路口違規闖紅燈,兩名員警追上前開單,江女則不滿開罵「神經病」、「吃屎」、「米蟲」等字眼,警方便依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送辦。

江女出庭時辯稱,她不是蓄意闖紅燈,是當時壓力很大,在發洩情緒等。

法官觀閱員警密錄器,認為江女漠視公權力,也侵害公務員人格尊嚴,依侮辱公務員罪及公然侮辱罪,判其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江女則上訴指出,她因疫情失業,沒有收入,求減刑15日,遭法官駁回。民事簡易庭則判江女應分別賠償2萬元給2名員警。
******************************************************************************************
三好加一好 !
違規就態度好一點,
管不住嘴巴,
誰都
這回警察還有民事求償
不過還是有一個好消息,
失業還有30天的免費食宿,
不用花錢吃飯,
沒魚蝦也好 !
違規仔就這種水準
被檢舉罵檢舉人
被警察抓罵警察
mrmask
公務員合理的外快~~讚!!
A辣愛怕跑 wrote:
違規仔就這種水準
被檢舉罵檢舉人
被警察抓罵警察


說得好 但會想違規又不認錯的 水準能高到哪去

因疫情失業 就能當理由違規 還辱罵警員嗎

態度好點 一般來說 都不會被開罰款高的
雙標!

醫生闖紅燈迴轉沒事,

歐巴桑闖紅燈就要開紅單,

這樣算不算歧視歐巴桑?
advantage wrote:
這樣算不算歧視歐巴桑?

應該不算 !
上次高雄小吃店因為徵人條件,
設定洗碗歐巴桑,
構成性別與年齡歧視,
被市政府裁罰30萬,
警察沒有徵才,
所以不構成歧視 !
再說,
醫生防疫上班過勞,
大媽失業沒上班,
周休七日累什麼鬼?
就是個情緒控管很有問題的大媽
遇到挫折就失控
這種人現在還蠻多的
沒事就沒事
突然就爆炸

壓力大發洩情緒可以選擇跳海
冰涼又消暑也不會害到別人
做人還是留點口德為好
我認為是性別歧視造成的
好幾年前開始這種女性撒野惹事的社會新聞越來越多
男性的社會新聞越來越少
甚至這些男性弄出來的社會新聞還有不低的比例起因是女性
我覺得一定是因為男性的撒野闖禍的新聞都被掩蓋了
不然怎麼可能這麼的失衡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逞一時嘴快的後果啊.....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