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幫一位同事問的
他之前在移車後,被告刑事毀損
過年前被宣告不起訴
(對方約五年車,刑事告訴的清單求償約7萬)

但是最近又收到對方要求出席民事和解庭(協調庭,確定是和解要求)
要求賠償1萬7(另一份清單,降低為一萬七)
但是我同事已經表示絕不和解
希望取消和解庭的出席
直接民事直球對決

想請教
1.取消和解庭出席,是否會在接著的民事庭處於較不利的地位?
2.對方所謂的損毀,都只有他單方面提出車行修理清單
沒有警察的勘驗,刑事庭時,檢察官也未提出勘驗要求
(檢察官不起訴理由為正常移車 未見明顯損毀行為 及 損壞)
這樣的求償有據嗎?
3.如何讓對方知道不能這樣濫訴?
如果進入民事庭,可以要求出席請假的賠償嗎?
律師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遇到這樣碰瓷,會因為要求賠償降低,息事寧人?
又或者是不讓對方予取予求?
碰瓷? 你在中國被撞?
咪咪姜
坑爹比較起勁
丁丁=人才
為什麼要對別人思想審查呢?
dgame wrote:
1.取消和解庭出席,是否會在接著的民事庭處於較不利的地位?
2.對方所謂的損毀,都只有他單方面提出車行修理清單
沒有警察的勘驗,刑事庭時,檢察官也未提出勘驗要求
(檢察官不起訴理由為正常移車 未見明顯損毀行為 及 損壞)
這樣的求償有據嗎?
3.如何讓對方知道不能這樣濫訴?
如果進入民事庭,可以要求出席請假的賠償嗎?
律師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遇到這樣碰瓷,會因為要求賠償降低,息事寧人?
又或者是不讓對方予取予求?

1. 不會
所謂和解就是協調讓雙方合意
你朋友認為雙方不會合意, 和解不會成功要直接直球對決
這意思就是要直接讓法官去決定賠償金額
當法官決定後, 就不是雙方說了算

2. 是否正因為對方無據, 又獅子大開口
你朋友才會要直球對決?
因為法官在審酌時一定會跟對方要財損的證據
不是對方隨便喊了算

3. 民事訴訟法 第 78 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但訴訟費用並不包括律師費
當事人出席請假的損失好像也沒有規定在內
這部份你就自己問律師吧

dgame wrote:
遇到這樣碰瓷,會因為要求賠償降低,息事寧人?
又或者是不讓對方予取予求?

看人啊
就像你朋友的例子, 不想被跑法院騷擾就是付錢
不想付錢就是跑法院直球對決
對方若是真碰瓷就是看準多數人都不懂法律不願或懶得跑法院而願花錢消災的態度斂財
dgame
公司有法務,明天應該會跟他去找法務吃個午餐...
nobodykin
我比較好奇,既然有法務,也想去問法務,那為什麼一開始不直接就問法務[笑到噴淚]
你可以拿刑事判決來佐證。

和解是一定要走的流程,你可以不去。
不去聽說會罰錢,不過好像也是講講,通常法院不會判罰。

請假沒法請對方賠,因為對等關係,對方也要花時間來。
勝訴律師費用無法請對方付,所以才會造成台灣爛訴的原因。
一些比較先進的國家,是可以請求敗訴方付律師費用。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因駕駛交通工具產生的車輛損壞,
屬於過失犯,
刑事毀損罪只處分故意犯,
所以當然會被不起訴,
對方告民事賠償,
法官判決零件一定會算折舊,
工資不折舊,
訴訟不一定討得到便宜
對了,
刑事判決與民事判決是分別獨立的,
上次新聞報導有個女駕駛搶黃燈撞死闖紅燈機車騎士,
刑事判決無罪,
民事判決要賠償對方
曉得
民事訴訟由原告舉證所受損失,如果舉證不能被法官認可,原告就會敗訴,被告可以用檢察官的不起訴書內容作為抗辯依據
Iris max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既然刑事不起訴,

那就以此先告對方誣告吧!

不管最後起不起訴,

但是讓對方跑幾趟地檢署,

多少也是值得的。

如果一不小心,對方因誣告被起訴了,那不就又更爽!
YSL30
百慕里誣告罪的提前是沒有發生的過程事實,他們現在是各自表述認知不同,告誣告不會成立的
百慕里
YSL30 我知道最後被起訴誣告的機率低,但只要檢察官受理,讓對方跑跑偵查庭,還是要的。週遭就有認識的人在反告對方誣告的,對方也是得跑偵查庭的。當然最後不起訴也是意料之中。
dgame wrote:
過年前被宣告不起訴

都不起訴了
在跑民事也只是浪費金錢和時間
tda123456 wrote:
在跑民事也只是浪費金錢和時間

對方應該就是看準這點
才會把賠償金額降到一萬七

現在應該不是金額的問題
而是 我同事無法認可這樣的行為是該賠償
畢竟 對方的把車子反向停靠
導致需要移車,移車後(有推移,跟立腳架動作)
再依此提告...

告訴中 說是後照鏡 車前輪 後輪會抖動
整車都需要修理,所以要六,七萬...
根本就是勒索行為

刑事不成立後
降到一萬七 更顯見一開始的不誠實
跟就只是要錢的態度...
tda123456
有車輛保險的話,可以交給保險處理,簽個授權就不用花時間自已跑[拇指向上]
retewchuang
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真心不騙]既然都已經刑事不成立了,大可不必理會他。[^++^]
dgame wrote:
對方應該就是看準這點...(恕刪)


刑事不成立代表證據不足
那跑民事還是一樣啊
但是要跑的流程還是要跑
就陪它玩啊
carlo2013 wrote:
刑事不成立代表證據不足
那跑民事還是一樣啊

不一樣
刑事毀損是要有故意, 不成立代表非故意, 或無法證明故意
但還是要看有無過失, 有過失民事就得負賠償責任
當然正常沒人會故意毀損別人車子, 包括移車
但移車過程中造成車子損壞, 就屬過失
換言之
樓主朋友是否該負此賠償
要看車子的損害是否是樓主朋友移車當下所造成
如果對方找來車行專業人員作證為肯定或是有可能
那法官認定樓主朋友負此賠償的機率就會提高
反之就不用賠, 車又不是紙糊的
dgame
就我知道 要勘驗是否是因此損壞才行,不是車行說壞掉就能申請,但是 包括警察 跟檢察官都沒勘驗,且車主賠償金額由7萬降至1萬7 也是毫無來由
andy5888
"壞"還要有怎麼壞的"證據"法律講求的是證據,無法舉證基本上都無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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