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快速道沒有失誤分神的本錢,遭輾身亡!


1:27前車煞車燈已亮,說是緊急煞車,其實仍有時間反應,騎士分神看後照鏡查看左方車流準備匯入(這是必備動作如果忽視前方則升級為危險動作),等頭回正已經煞車不及撞車前翻,後車也跟著急煞來不及追撞上來,最後一台車沒選擇急煞而想換車道快閃,結果把騎士前後輪輾過!
責任:騎士自已分心要負一半責任!最後一台車想快閃不想急停的失當處置要負另一半責任!
結論:重車上快速道沒有失誤分神的本錢,應給予最嚴格限制條件:
(1)需有四輪安全車引導車隊前行,非不可抗力因素,重車不得超越安全車
(2)僅開放特殊交通離峰時段,讓重機上快速道
(3)匯入快車道加速壓力下,換檔採空、退檔鎖死的失誤操作機率大增,非「教練資格」禁止騎檔車上快速道,一般「大型重機駕照」只能騎大羊上快速道,騎檔車只能上一般平面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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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幾百年前的舊聞了....
皮爾卡燈
yalee1026 詳細請去臉書「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裡面有討論完整的法律、實務、國際觀、台灣民眾素養普遍低下的實際狀況。這些都要靠你我一起努力,才可以改變多年累積的錯誤觀念。
皮爾卡燈
yalee1026 回應本樓主題,重機上國道一點都不危險,危險的是「危險駕駛」,而正確的道路規劃、嚴格的法規、嚴格的駕訓課程,都是讓我們人民更安全的重要方法,缺一不可。
你那裡的網路是播接的嗎?這已經是10月前的舊文了…
1740TT
所以有規定不能嘴?你要不要以下有說舊文的都回ㄧ下?
familycut
有規定說舊文的都要回??
小保羅155 wrote:
1:27前車煞車燈已...(恕刪)

笑死人一碼歸一碼
重機賠前方汽車
後面賠重機


這很久了耶
呃…穿越?
小保羅155,請不要po舊文,跟記者一樣不時舊文重提,這樣會討人厭,謝謝!
這只是「速限」60-70,外縣市90的快速道路。
就造成了「多車連帶 」事故與生命損失!

國道高速公路100-110的後果呢?
就算不是重機,直接肇事。
被夾呢?後方許多的大型車輛呢?
都閃的過?

愛它,就不要讓它在高速公路行駛。
bear1234
今天一位妙齡女子等公車遭冷氣砸死,按樓主的邏輯應禁止行人經過無騎樓之大樓
nccl
bear1234 你傻了嗎?冷氣的肇事者和罹難者不同人,但是重機基本上自己就是肇事者和罹難者了
這不幾年前的嗎= =

反正就是一堆不保持安全距離也不看路的寶
(1)這是舊新聞
(2)重機急煞是硬傷,本就存在相當風險

我認為交通亂象及路權糾紛,
一切的源頭可能與駕駛人的素質、技術 等有關,
試想路上所有汽機車都
嚴謹、守法、技術好、反應快、懂得禮讓、有同理心、不燥進、尊重生命、...
那今天可能問題會少一大半。
bulahe
但是重機垃圾多~~
bear1234
垃圾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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