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高,酒駕撞死人判11年
22歲男子李東運有販賣毒品等前科,去年一月間,他跟朋友在某會館通宵飲酒作樂,天亮後開車在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以時速90公里任意變換車道,甚至逆向行駛還開上高架橋,與黃男的車迎面高速對撞,造成黃男死亡,而李男車上的王姓乘客也受重傷。此案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今依「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重判李男11年徒刑,創下此類案件判刑最重紀錄。

判決指出,李男闖下大禍後,被測出血液酒精濃度為217.7mg/dL,換算成吐氣酒精濃度高達1.088mg/L。法院審理時,當庭播放勘驗行車記錄器畫面、路口監視錄影畫面,依據李男一度停等紅燈的位置、路口行進方向標示,合議庭認定他顯然知道自己逆向行駛,卻仍執意一路往前開,甚至開上高架橋,故意以極為危險、不顧他人生命安全的方式駕駛。

李男從平面道路就一路超速、逆向行駛還闖紅燈,然後逆向開上新五路二段高架橋,當時是大年初五早上7時許,60歲黃姓男子開車要去泡溫泉,剛上橋沒多久就被李男的車迎猛撞,兩部車瞬間零件四散,成為廢鐵,黃男胸腹腔及骨盆腔內出血,引發休克死亡,李男車上的王姓乘客也遭殃,肝臟、胰臟及脾臟破裂,全身多處骨折,所幸送醫救回一命。

此案經過國民法官參審,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李男有妨害秩序、傷害、販賣毒品等前案紀錄,素行不佳,審理中僅坦承部分犯行,犯後態度欠佳,也沒有積極與死者家屬、傷者尋求和解,更沒有賠償損害或求取原諒,因此依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判李男11年徒刑,此罪刑度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上訴。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523/AB8DDE01EAACC407D3C89726BDAEFADD
文章關鍵字
坐牢裝乖五年半後
就可以申請假釋了
VanK
2年申請外役監
原來酒駕致死,最高就這樣。
幾年前台灣留學生在首爾,被酒駕撞死,肇事者被判八年,對比台灣,我們有什麼理由罵人家?台灣也不過爾爾。
還記得高雄那個案子嗎?酒駕撞一家人,一死兩重傷,判多久?笑死。
賈薄酥
重判李男11年徒刑?
VanK
判3年以上的很少"寫悔過書"開始流行
bradia wrote:
原來酒駕致死,最高就這樣。...(恕刪)

不然要怎樣?
哪天等你當國民法官判死刑
記得來01開箱
jxv wrote:
新北地院今依「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重判李男11年徒刑,創下此類案件判刑最重紀錄。


知道了

酒駕撞死一個人的代價

就是11年

jxv wrote:
22歲男子李東運有販...(恕刪)

台灣該修法的是假釋,
只要關到刑期二分之一表現良好就可以申請假釋,
判再重都是假的.....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5D3 wrote:
台灣該修法的是假釋,...(恕刪)

恐龍法官
無良律師
廢渣聯盟
政治因素等
造就台灣社會亂象更多
既然不敢判死就麻煩把假釋門檻拉到最高
還有無期徒刑也終身不得假釋
更最重要的如果未能與被害者及其家屬達成和解應從最重量刑且不得假釋
還沒上訴到二審三審,到時候應該10年以下,酒駕致人死亡不用殺人罪處理都是太輕
這麼可惡才判11年 台灣真的犯罪天堂
5年半換別人一輩子,真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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