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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高速公路匯入車道時,沒有拉鏈式匯入,需等主線禮讓

嗯,收到被檢舉的罰單,提醒大家一下。
這是在國道一號北上,新竹系統交流道匯入處。
罰單如下:
提醒,高速公路匯入車道時,沒有拉鏈式匯入,需等主線禮讓

提醒,高速公路匯入車道時,沒有拉鏈式匯入,需等主線禮讓

根據 不理拉錬式匯入的駕駛人【法規探討】高速公路壅塞時匝道與主線應如何行駛 這兩篇的討論,在台灣匝道是沒有拉鏈式匯入的法規和罰責的。

拉鏈式匯入可以參考 圖解拉鍊式匯入車流、緩解匝道塞車問題
提醒,高速公路匯入車道時,沒有拉鏈式匯入,需等主線禮讓
或是這個影片

都是在未端匯入。

收到罰單後,看了一照片,想說申訴一下好了,申訴的理由是:
1. 「應」拉鏈式匯入
2. 我已在匯入處的最未端
3. 主線車,距前車有 1 ~ 2 台車的空間
4. 主線車.車速只有 17KM/hr,要保持多遠才算是「保持行車安全間距」?

提醒,高速公路匯入車道時,沒有拉鏈式匯入,需等主線禮讓


國道警察的回覆 ===>

按相關條文臚列如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略以:「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第1項規定略以:「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經審視檢舉人採證影像,旨揭檢舉人所駕駛之車輛行駛於中線車道,被檢舉車輛雖打左側方向燈後,並由加速車道變換至輔助車道(即檢舉人車輛前方),變換車道過程中檢舉人車輛已明確不願讓被檢舉車輛切入並向前加速,惟被檢舉人車輛仍持續往左偏,被檢舉人車輛未依前述規定禮讓直行車先行,且2車之距離相當接近(按比照鄰旁車道線為白虛線,段長4公尺,間距6公尺),顯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本案違規事實明確,並有連續錄影採證資料可稽,爰按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之規定舉發。

本大隊電子郵件回復非處分書,有關裁罰係屬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權責,請於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逕洽該站辦理裁罰事宜,如欲閱覽影像,亦請逕洽該站辦理;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略以,受處分人不服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以維權益。

<=== 回覆結束

我承認我是有點急,看到有空間,且他開很慢,所以就切進去了,罰單我也會去繳。
Po 上來是提醒大家,要做個聰明的用路人,如果主線硬是不讓,你也只能在加速車道等有緣人了。不過目前遇到會讓的還是多數。
你油門鎖死的嗎?控制油門看要比他快或是慢他一些匯入辦不到嗎?
白車已因為你而偏移是成立的重點,表示已影響他人,像我這種會放油門降速車頭不會因你而偏移的檢舉都不會過。
你這真的靠的很近

技術要再加強
不理解主線為何要禮讓?是幹道要禮讓支線的意思?
不符拉鍊式匯入的條件為何要拉鍊式匯入?難道某個路口有右轉燈,直行車要和右轉車也要拉鍊式匯入?

拉鍊式匯入是指兩條車道都沒有標線也不分支線與幹道且壅塞的狀況下併成同一車道,如果有標線或是有分支線與幹道就是主線或是幹道優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1-3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至於他開得很慢
依照標線看就是保持標準安全距離而已,依車道線來看不到20米,前面有車他要貼著前車開?
小雞飯
拉鍊式匯入的其中一個條件是在雍塞狀況下,你都說了攝影車距離前車還有一兩個車身的距離,到尾巴前了你還不加速拉遠一點再切入,結果就是切人家車頭線
oyc4388
參考資料也是壅塞的狀況,而且這是單邊車道縮減,前面應該有很長一段可以匯入,在台灣開車依台灣的法規,路權不同時不適用拉鍊式匯入(高速公路施工封閉車道除外)
BloodLust wrote: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國警引據條文錯誤

第 7 條
汽車自交流道、服務區或休息站進入主線車道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先利用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判明交通情況確達安全距離,方得駛入主線車道
Jimcoco
從照片看起來,他不閃就會被你撞到了。沒檢舉你迫讓車道就不錯了。再機車一點的就乾脆加一條危險駕駛。還有,沒有主線讓側線的道理,即便已到匯入車道終點,沒空間進入主車道就等到能安全進入車道為止,藉口不成立。
Albert 厄博特
BloodLust 台灣警察只會做開單為了績效的事情,其餘的都不聞不答,乾脆台灣優先啟動智能機器服務警察好了~
BloodLust wrote:
嗯,收到被檢...(恕刪)


台灣人哪有什麼禮讓?

看運氣啦!大概只有30%
小晨勃道尼
認同 體感也是30%
huang635555 wrote:
台灣人哪有什麼禮讓?


看運氣啦!大概只有30%

有誒
學長竟然讓我
我也嚇到
huang635555
所以說運氣啊!大部分都不禮讓的
你逼車耶!!怎麼有臉上來發文?你沒看到他因為你硬切進來他要閃你?


chitway
這真的是逼車了
mark1988210
這麼激動...圖片根本看不出來是逼車,逼車是要靠影片去判斷,如果後車是等前方要切入時才突然加速靠近,然後左偏,也可以截出這種照片。你沒看過網路上有幾個檢舉狂人的影片?很戲劇,超會演。
熱炒三杯 wrote:
你逼車耶!!...(恕刪)

看時速也知道是上班時間塞車
我不認為是逼車誒

但硬切是有的
熱炒三杯
原來你就是外包哥
Lawu
熱炒三杯 怎麼啦,三杯弟[笑到噴淚]
樓主一直強調對方只有17km/h
都已經塞車,還想跑到最前面才硬塞進去,很容易讓主車道嚇到或不爽

像這種有點塞車要匯入的
個人不會開到最後要合併車道才進去
剛開始慢一點打方向燈,一定等得到好心的車主,也不至於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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