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了,警察一直讓我不要出保是什麼意思?

昨天陪家人去便利店,第一次路況不熟
車道在右,便利店在左,原本車線是單黃線,結果到了便利店那段變雙黃
(整段路都單黃,就便利店前是雙黃)
所以我先延著雙黃線打著左轉燈並減速繼續直行,原本車速大概40降到20左右
我左靠時有確認後面有台汽車,而且距離我有點距離,大概2個車身,所以貼著雙黃線騎,讓汽車能從我右邊過去
突然後面一台機車從我左後方衝出擦撞到我機車左前方
根據對方說法,看到前面汽車減速,他直接從左側超車,才看到我來不及閃
因為車沒倒,人沒傷,就是我的前車殼和腳踏板被撞壞了,我就說那就報警出保險,對方也同意了

警察來了後就不對勁了,對方說他時速50~60超車撞到的我,然後警察一直說你是不是記錯啊,就那種擦傷速度不可能超過20啊,最後改為車速30
到我這邊就更扯了,先說你是不是路邊停車啊,有沒有跨越雙黃線啊,我說沒有,警察還補了一句「那就不開你跨越雙黃線囉」
然後就是說出保不划算啊,明年保費會漲啊,最好私下解決啊
我說我被後車撞算0肇事吧,明年不會漲保費啊,警察居然說不可能0責任的啊,只要出車禍雙方都會有責任的啊

我就好奇,車禍叫保險處理難道有問題?


車禍了,警察一直讓我不要出保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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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00814 wrote:
昨天陪家人去...(恕刪)

報完警就要叫保險了吧?
阿你怎那麼相信警察
相信自己不好嗎?
警察也許跟對方有交情啊
不要學這邊的垃圾噁心雙標孬孬四輪嘴臉
怕警察怕得要死
Pooky
連騎機車來的警察都四輪嘴臉,雲林國沒救了
保險公司要負擔你的損失,警察不用,你覺得誰會用心爭取你這邊的權益?
該出險就出險,管鴿子說什麼。
出不出保,根本不關警察的事,警察工作只是紀錄,車禍的事實,所以不要想太多
保險跟警察沒關係
自己的筆錄與你口供不符可以拒簽沒有什麼
對方的筆錄本來就隨對方講
警察算好了,正常做筆錄會雙方單獨隔開製作你還聽得到對方說什麼
至於肇事責任更不是你也不是警察說了算,
在台灣很難有0:100的比例通常至少8:2,除非你被後車追撞但這也要看情形

保費的確是你要考慮的東西之一,漲保費不是針對單一去漲是全部
你名下兩台車報保險肇事責任只要有1就是全部漲不是只漲A車
或是出掉落物乙式車體險後車體險會全漲不會說妳其他車保丙不會漲

我看流程瑕疵頂多是你沒提到有沒有吹吹酒測而已
正常第一時間雙方均要做酒測兩造監督並觀看對方酒測及其數據
然後酒測完後雙方隔開做筆錄後各自確認警察畫的現場圖後簽名回家
途中你可以打電話給保險,保險過來也只是過來看車損拿資料而已
車禍判定是由第三方車禍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又不是警察,根本不用管警察說什麼。
s700814 wrote:
車禍了,警察一直讓我不要出保是什麼意思?


昨天陪家人去便利店,第一次路況不熟
車道在右,便利店在左,原本車線是單黃線,結果到了便利店那段變雙黃
(整段路都單黃,就便利店前是雙黃)
所以我先延著雙黃線打著左轉燈並減速繼續直行,原本車速大概40降到20左右
我左靠時有確認後面有台汽車,而且距離我有點距離,大概2個車身,所以貼著雙黃線騎,讓汽車能從我右邊過去
突然後面一台機車從我左後方衝出擦撞到我機車左前方
根據對方說法,看到前面汽車減速,他直接從左側超車,才看到我來不及閃
因為車沒倒,人沒傷,就是我的前車殼和腳踏板被撞壞了,我就說那就報警出保險,對方也同意了

警察來了後就不對勁了,對方說他時速50~60超車撞到的我,然後警察一直說你是不是記錯啊,就那種擦傷速度不可能超過20啊,最後改為車速30
到我這邊就更扯了,先說你是不是路邊停車啊,有沒有跨越雙黃線啊,我說沒有,警察還補了一句「那就不開你跨越雙黃線囉」
然後就是說出保不划算啊,明年保費會漲啊,最好私下解決啊
我說我被後車撞算0肇事吧,明年不會漲保費啊,警察居然說不可能0責任的啊,只要出車禍雙方都會有責任的啊

我就好奇,車禍叫保險處理難道有問題?



其實有些(很多?)警察都很懶
懶得不想開三聯單做筆錄
就是叫雙方私下和解

多年前竹北碰到一個爛警
車子剛綠燈前進時被一個路邊停車的
橫越幾個車道 從路邊想大迴轉到逆向車道
結果撞到排第一個的我車
前保險桿和右大燈全毀

警察來了各種暗示明示叫我們和解
我說全部交給保險公司
對方也不和解
警察馬上先各開一張"阻礙交通"的罰單
ace ventura
是嗎? 那多年前在高速公路上被尾擊沒移車也沒被開單真的要感謝警察佛心了?![笑到噴淚]
jiahsien
ace ventura 3000元以下可以勸導優先~所以可以選擇開也可以選擇不開
s700814 wrote:
昨天陪家人去便利店,...(恕刪)

你要不要先去查一下警察和對方是不是認識或有內情
所以才要大事化小
不然有保險出保是天經地義的事
如果對方有誠意也不用咬那麼死
反正這情況“警察”明顯不是站你這邊先收集相關資料在說
但是重點是“不用管警察說什麼,這種情況他影響不大”
筆錄是分開做的不會讓兩方聽到對方講述的內容,也不會自己發表意見,到場後頂多先講看起來誰錯的比較多問要不要和解,如果說要出險需要初判表就會各自做筆錄,做完簽名時也都看不到對方的內容,但會讓你聽到警察怎麼教對方做筆錄有點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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