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在右,便利店在左,原本車線是單黃線,結果到了便利店那段變雙黃
(整段路都單黃,就便利店前是雙黃)
所以我先延著雙黃線打著左轉燈並減速繼續直行,原本車速大概40降到20左右
我左靠時有確認後面有台汽車,而且距離我有點距離,大概2個車身,所以貼著雙黃線騎,讓汽車能從我右邊過去
突然後面一台機車從我左後方衝出擦撞到我機車左前方
根據對方說法,看到前面汽車減速,他直接從左側超車,才看到我來不及閃
因為車沒倒,人沒傷,就是我的前車殼和腳踏板被撞壞了,我就說那就報警出保險,對方也同意了
警察來了後就不對勁了,對方說他時速50~60超車撞到的我,然後警察一直說你是不是記錯啊,就那種擦傷速度不可能超過20啊,最後改為車速30
到我這邊就更扯了,先說你是不是路邊停車啊,有沒有跨越雙黃線啊,我說沒有,警察還補了一句「那就不開你跨越雙黃線囉」
然後就是說出保不划算啊,明年保費會漲啊,最好私下解決啊
我說我被後車撞算0肇事吧,明年不會漲保費啊,警察居然說不可能0責任的啊,只要出車禍雙方都會有責任的啊
我就好奇,車禍叫保險處理難道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