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決最近常發生的行人被撞「死」的問題,只有下面這些方法了

1.不管贊不贊成,開太快撞到死亡機率一定大 ,試想車速30-40撞到會怎樣呢?輕一點甚至牛屎糊一糊就可以了, 所以造成死亡慘狀絕對跟車速脫不了關係 ,有些人就是習慣開快車了,開太慢簡直要他的命,會受不了,習慣開快車的人容易開車爆燥 ,逆向超車、路肩超車、惡意逼車隨之而來,路怒症容易發作,習慣開快車的人在路口處、轉彎處,右腳是放在油門上面,而不是放在煞車上待命 ,所以每一次出大事的就只會說暴衝,跟這些人講太多倫語、孟子、中庸、四維八德、禮義廉恥都沒用,只有罰單有用,所以全臺灣每一吋道路地方都要設科技執法抓超速, 罰到那些快車仔脫褲 。政府應該讓所有的人遵循道路限速開車,心平氣和開車 ,徹底改變大家開快車的習慣,剷除惡性開快車 。

2.道路路口直行或轉彎,也要科技執法讓路口車速非常低 。

3.把所有騎樓的路障、違規攤位、違規停車全部剷除讓行人有地方可以走路 。

4.115年的交通死亡人數 假如沒有比114年少10%交通部長直接下臺 負責。

5.115年的交通死亡人數 假如沒有比114年少20%交通部長自已捏爆以謝國人 。
我反而覺得乾脆每10公尺裝設一個減速坡道。我看你們還要開多快。還有禁止路邊停車。開放民眾取締。這樣子我估計就沒人會開車了家長接送也禁止停車,臨時停車不能超過60秒。
我覺得以後就不用保養路面了
爛路看你怎麼開快
domobl0l wrote:
1.不管贊不贊成,開...(恕刪)
撞行人導致受傷甚至死亡 就是無期徒刑 甚至死刑 選我正解
fruits0800
學日本,以犯罪的名義逮捕。
沒辦法"解決"

大家口中規則嚴的國家都沒辦法

只能"降低"

但只要每發生一起嚴重的就會被檢討一次
但...就是沒辦法"解決"
domobl0l wrote:
1.不管贊不贊成,開太快撞到死亡機率一定大 ,試想車速30-40撞到會怎樣呢?輕一點甚至牛屎糊一糊就可以了, 所以造成死亡慘狀絕對跟車速脫不了關係 ,有些人就是習慣開快車了,開太慢簡直要他的命,會受不了,習慣開快車的人容易開車爆燥 ,逆向超車、路肩超車、惡意逼車隨之而來,路怒症容易發作,習慣開快車的人在路口處、轉彎處,右腳是放在油門上面,而不是放在煞車上待命 ,所以每一次出大事的就只會說暴衝,跟這些人講太多倫語、孟子、中庸、四維八德、禮義廉恥都沒用,只有罰單有用,所以全臺灣每一吋道路地方都要設科技執法抓超速, 罰到那些快車仔脫褲 。政府應該讓所有的人遵循道路限速開車,心平氣和開車 ,徹底改變大家開快車的習慣,剷除惡性開快車 。

2.道路路口直行或轉彎,也要科技執法讓路口車速非常低 。

3.把所有騎樓的路障、違規攤位、違規停車全部剷除讓行人有地方可以走路 。

4.115年的交通死亡人數 假如沒有比114年少10%交通部長直接下臺 負責。

5.115年的交通死亡人數 假如沒有比114年少20%交通部長自已捏爆以謝國人 。




出來選總統,投你。
你說得很理想很美好,

但是民代絕對不會這樣做,

選票會跑光,

臺灣多數人都是自私的,

自己方便為主,

臺灣很多人都還覺得臺灣的速限過低,

在臺灣執行"停車在開"也是一大堆人唉唉叫,

還有無照駕駛氾濫,

一大堆方式去吊扣跟吊銷駕照根本沒用,

無照上路罰錢了事,

車子根本就是殺人武器,

沒有執照操作一個殺人武器居然只要罰錢就好?

哀......
幸好不是說道路都改成輸送帶,全部都只能照著輸送帶的輸送速度。
執行是各地方政府, 所以改成市長下台, 效果比較好.
通通帶去 [ 湯姆熊 ] 玩裡面的 SEGA " 頭文字 D " 機台 !!

過關的才發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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