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轉彎沒打方向燈辯:剛好壞掉找車行老闆作證卻成打臉鐵證

騎士轉彎沒打方向燈辯:剛好壞掉 找車行老闆作證卻成打臉鐵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機車騎士阿哲(化名)2020年1月間騎乘機車行經台南市中西區西門圓環,因右轉沒有打方向燈遭檢舉,挨罰1200元罰鍰,他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並找來機車行老闆作證,強調當時方向燈剛好壞掉。然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之後,發現關於維修價格的說明前後不一,加上證據影片中阿哲行進的角度與其他直行車輛差異很大,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2020年1月28日騎車沿著台南市中西區西門圓環行駛,他右轉騎入西門路車道時,因未打方向燈遭檢舉,挨罰1200元罰鍰。阿哲不服受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他強調,當時自己是直行通過圓環,檢舉人剛好從前方經過,他沒有轉彎,自然不用使用方向燈,檢舉人從側面拍攝,車牌模糊不清,加上影片經過剪輯秒數太短,根本無從辨識他是否有違規行為。

然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檢視證據影像,發現影片長度為13秒,沒有剪輯或漏秒等情形,應無變造的可能,影片中,阿哲與另一輛直行的小客車相比,兩車車身存在45度以上的角度差異,如果他真的是直行騎乘,應當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再者,法官指出,在2024年1月10日以前,該圓環的內環車道是汽車停車格位,外環車道為機慢車優先道,騎士是不能直行穿越圓環的,若阿哲真的沒有右轉而是直行,那就是違規穿越圓環,因此,這部分沒有採信阿哲的說詞。

此外,阿哲聲稱當時方向燈恰好壞掉,不僅出示機車行的估價單,還找來老闆作證。老闆證稱,阿哲2020年1月28日有來維修方向燈泡,除了燈泡本身的費用之外,還要加上工錢,總計300元。

但2021年1月5日阿哲再度前往同一間機車行更換方向燈泡,並同時更換機油、齒輪油,收費卻只有320元。法官認為,這顯然與老闆先前說明的收費標準不同,因而沒有採信老闆的證詞。

法官表示,阿哲自己也提到,2020年1月28日那次除了維修方向燈,還有更換機油,但維修估價單上根本沒有記載更換機油,他的說詞顯然也與事實不符,最終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均無違誤,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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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說找老闆來可以省下1200元
結果捨不得花300元換燈泡就算了
串供也沒串好
老闆沒賺到換燈泡的錢
違規人除了原來的罰單
還要多付訴訟費300元
不過獲得法官打臉認證判決
CP值蠻高的
窮山惡水出刁民!
違規不去繳錢,還打行政訴訟硬凹想被法官打臉。
Pink Floyd
打臉也要有臉呀!有些人就是不要臉~打也是不痛不癢~
曉得 wrote:
騎士轉彎沒打方向燈辯...(恕刪)


有時候車行都是保養時順手換燈泡不收錢,
但特地去更換要收費
Taiwan Nice
我們這邊的機車行(鄉下地方),專程去換燈泡(kymco 125cc車種,原廠鹵素燈泡)大概100~150元、方向燈50~80元,連工帶料。本篇騎士更換方向燈要300元,可能是進口車或者換特規的吧?
本案應該騎士是腦袋剛好壞掉才對

而且不管是不是剛好壞掉 都不影響違規事實 不太可能撤銷罰單

然後機車行老闆要順便吃個偽證罪嗎?

為了1200 有值得嗎?
這種違規者都是愛唬爛而已,

因為網路上一堆都唬爛說自己申訴都成功,

事實上都是申訴不成功上來唬爛說的,

判決書我看至少快萬篇,

就算燈泡壞掉去維修,法院更認為不能上路要修好才能上路,


所以違規者腦袋笑死人。
我也被檢舉過沒打方向燈 噴了1200
從此我上路沒關過方向燈
永遠開著
直行也開著 轉彎也開著 變換車道也開著
再也沒收過罰單
輕鬆許多
allenhuang1971
被誤判追撞就好完了
Gabriellin
方向燈這條是最好成功的,想測試亂開燈光就沒事?
maidreamin wrote:
直行也開著 轉彎也開著 變換車道也開著
再也沒收過罰單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如果你方向燈一直開著長達30秒以上,此期間永遠直行不轉彎不打方向燈,還是可以檢舉"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CogChern
這一條最少也是1200起跳,高速公路上更是3000起,慎之。
分秒必爭
以為自己很聰明[是在哈囉]
曉得 wrote:
更換方向燈泡,並同時更換機油、齒輪油,收費卻只有320元


題外話,換機油加齒輪油,含工資,這價格算佛心嗎?
Black Ocean wrote:
題外話,換機油加齒輪油,含工資,這價格算佛心嗎?

看機車品牌
山葉的話
收350元算正常
低於350有點佛
光陽跟三陽
200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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