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原本 [選配] 變 [新年式標配] 的錢應該退還給消費者;但別忘了; 成交價也是車到港後才談的,選配的錢可以退給你, 但價錢折扣空間也變小甚至沒有了....但還是問一下業務; 看看公司規定怎麼走吧?
我今年一月中德訂,有選DC1(23p+多光束)。二月一日23p標配,但調漲四萬元。二月四日訂單才進電腦系統。七月交車,23p有退差價,多光束也有折價。(等於DC1二者的折價)當初談妥折價照舊,消費者沒有吃虧,我對經銷商業代還蠻滿意的。F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