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rlettlin wrote:
這件事是所有擔任履約保證職務的人不能做的
網友可能是因為情感上,認為這一件的賣方就是中信,所以認為中信「可以」、甚至「應該」這般便宜行事...(恕刪)
了解,謝謝scarlettlin大!
藉此,我也想表達一下我心中對SOP的想法!
在案件要結案時,總公司將本票交還店方,這是仲介的SOP(是不是就是scarlettlin大所說的履約保證制度)!
SOP的制訂來源是什麼?一般是依照各行各業的法規及經驗來訂定!
小弟曾在銀行服務一段時間,銀行的SOP堆起來,可以有一個人那麼高;但是,有把全部看完的人有多少?
小弟有幸,一開始遇到一個嚴格的主管,要我們全部看完,還要考試!
小弟看完後,就在思索一個問題:這些SOP的精義在那裡?有多少人會去掌握這些精義?
話先說回來,一般人在做事情時,會按照企業所給的SOP來行事!若在一般的事情來說,當然照著做最好。
但事事多變化,如果實際遇到的事情,與SOP訂定時的情況不同呢?
有許多人會直接遵循著SOP去處理,反正,我照著規定做,有事情,也不用我負責!
但如果,能在不違反精義的情況下,做一些變通,有時候事情是不是會處理得比較好呢?
這是我常久以來心中的一個疑問。以前,我也常在自認沒違反精義的情況下,自己變更了一下處理事情的方法,而在某些主管的眼中,他們贊同;但是在某些主管的眼中,就把我歸為找麻煩的人!
以上拙見,還請各位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