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第一時間簽約的同時,雙方都是知道哪邊會有問題,
都已經進入司法,買方有必要再po上網取暖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119368&p=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119368&p=22#12998884
如果房仲業自己還兼作房屋買賣投資的話, 出事是遲早的
如果租件投資客為了多一點空間,連承重牆都敢敲的話, 也太敢了吧
今天出事的是這間仲介,那下間是哪間呢?
留一點空間給有在努力,優質的不動產營業員
多流出一些合理價位的房子給有需要的自住買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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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王永慶的一席話
一根火柴棒價值不到一毛錢,一棟房子價值數百萬元,但是一根火柴棒卻可以摧毀一棟房子!
可見微不足道的潛在破壞力,一旦發作起來,其攻堅滅頂的力量,無物能禦。
要疊一百萬張骨牌需費時一個月,但倒骨牌卻只消十幾秒鐘,
要累積成功的實業需耗時數十載,但要倒閉卻只需一個錯誤的決策,
要修養被尊敬的人格需經過長時間的被信任,但要人格破產卻只需要做錯一件事,
一根火柴棒是什麼東西呢? 它就是下列四項:
1. 無法自我控制的情緒
2. 不經理智判斷的決策
3. 頑固不冥的個性
4. 狹隘無情的心胸
檢查看看,我們隨身攜帶幾根火柴棒?
~~共勉之~~
0955900227 wrote:
我相信第一時間簽約的同時,雙方都是知道哪邊會有問題,
都已經進入司法,買方有必要再po上網取暖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119368&p=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119368&p=22#12998884
如果房仲業自己還兼作房屋買賣投資的話, 出事是遲早的
如果租件投資客為了多一點空間,連承重牆都敢敲的話, 也太敢了吧......(恕刪)
這位大哥,我不知道那裡傷了您的心?
買方提供這個案例,我覺得讓許多人都有所警愓,是很有參考價值,
不過您的發言明顯被房仲牽著鼻子走~買方的回應中已証明非承重牆,您難到沒看到?
附上以下當事者對房仲辯辭的回應,看過再去評論,而不是片面聽房仲的辯辭: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119368&p=36#13005128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119368&p=44#13016245
nanomt wrote:
這位大哥,我不知道那...(恕刪)
當然傷心阿,當初想說怎麼會有如此惡質的仲介,肝火一度的上升,原來....買方是投資客

欺騙我的感情,一度以為是老實的自住客被欺負
未過戶前借屋裝修, 房子有問題. 如果房子有問題,責任歸誰 ?
房子從頭到尾都在打官司, 隔6間套房出租,承租人知道嗎?
如果我一開始知道買方是租屋投資客,我連回都懶的回
租件投資客會有帶工人隔間出租的,大都專業居多,他比誰都懂啦
(不過您的發言明顯被房仲牽著鼻子走)
你說的這句話你言重了
兩邊我都沒興趣,我跟大家一樣是看熱鬧的

正規的房仲業根本不怕告, 法律上並沒說所有仲介的親人都不能買賣房子
這件事只是吃相難看了點,買方也就抓住這點來攻擊,
最壞頂多店被拔牌,大不了再換另一個品牌, 一點痛都沒有
賣家有沒有問題,法官自有定奪
現在的網路世界,可不是先po先贏

我如果是仲介根本不需要理會買方網路的動作的, 買方告的贏,就不會到處取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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