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仲介,二手屋簽約時買賣方為何一定要分開?

只是個過程 wrote:
如果是公司之間買賣土地, 廠房, 大宗設備, 都是雙方面對面

公司之間買賣土地廠房設備,雙方面對面

檯面下約見面,金錢、酒、美女,也不少
STE25 wrote:
公司之間買賣土地廠房設備,雙方面對面檯面下約見面,金錢、酒、美女,也不少


你想太多了。
樓主說的分開2間小房間談, 應該還是斡旋階段吧
簽約一定是買賣雙方包含代書當面簽約阿
是沒買過房自己腦補的劇情嗎?
價格不能透明化啊,仲介說的賣方價格不可能是賣方所出的價格,一定會在高於一些

等你成交後再去問賣方,一定想殺人
Trillionaire2020
猴猴不是人啊 [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小房間就是仲介的手段之一

只要達到底標就ok了

你管他賣高還是賣低

我只希望仲介趕快幫我賣掉

有手段的仲介 我越喜歡
Trillionaire2020
你應該不是仲介吧? [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多多空空
你沒賣過房子吧[笑到噴淚]
bird1937 wrote:
樓主說的分開2間小房...(恕刪)

不對吧!
斡旋合約之前雙方簽名了,表斡旋完成
至簽買賣合約當日,還要分房,是要斡旋個什麽鬼再簽?
那先前斡旋合約是簽假的?
印象之旅 wrote:
斡旋合約之前雙方簽名了,表斡旋完成
至簽買賣合約當日,還要分房,是要斡旋個什麽鬼再簽?
那先前斡旋合約是簽假的?

到底是哪個仲介,讓你分房簽買賣合約

快抖出來,讓大家公幹

你也可以去法院告他詐欺,主張該合約無效

全世界任何正常領域簽約,都是雙方當面確認身份,確認相關文件後簽字
我有下過斡旋
然後雙方見面後各自在小房間
最後失敗
可能是底價達到屋主的實拿價
仲介拿不到錢所以破局
所以還在談價格的階段時就會在不同房間
等到價格談妥後就會一起見面簽合約
最近賣房子
也是在一起牽一牽
連同代書擠在一個小房間裡
仲介有鬼。
第一次買房的時候稍微再談。
我說直接用賣方的價格就好,不用殺,仲介反而跟我說不用。
還是談一下,斡旋一下= = 。
反而奇怪,我在想我因為沒有來來回回讓仲介去談價格,是仲介不想讓自己覺得自己沒用處,所以才不建議我直接就賣方價格購買?
因為這樣直接購買等同於我是不是直接跟買家買的概念是一樣,何必再經過仲介讓仲介賺一手。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