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仲介,二手屋簽約時買賣方為何一定要分開?

各位好:
你們以前透過仲介買賣房子時
是否想過,這樣可能有弊端?
斡旋時買賣方沒見面
斡旋契約中的另一方簽名就可能造假了

仲介幫賣方爭去取到1800 萬成交,自己或找人代簽買方欄位
仲介爭取到買方1980 萬成交,自己或找人代簽賣方欄位

買賣契約簽約時,強制買賣方分開到不同房間,有一種可能是,怕簽約前被抓包成交價不同
原來被搞了另一種AB約( 與傳統AB約不同定義)

買賣方價差180 萬,就仲介公司參與交易相關人員分享
各為當初是否有想過,你們的錢,有可能被這種:買賣方分開房間簽,無法核對彼此成交價的制度給坑了?
不讓見面的原因就是

一邊套路買家 跟一邊套路屋主

避免其實價格說不一定早就OK了,但會跟你說賣家不同意,要你加價

你跟賣家一見面,不就穿幫了.......
Trillionaire2020
分開談,兩邊都可以馬扁 [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mineral0208
兩邊都賺
仲介幫你談完價格,確定意願,買賣雙方當然要見面,簽約時雙方也要當面簽。

我不知道AB約,有沒有那麼容易。

如果你的中介不讓你見對方,你就開除他。
簽約都是當面簽約,還有分開房間簽約?

三角簽約或賺取差價,這已經是違法,除了有期徒刑宣告外,不當得利也要返還,所以現在沒有仲介從業人員敢幹這件事,代書(登記代理)更不會。
Trillionaire2020
[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印象之旅 wrote:
各位好:你們以前透過...(恕刪)


資訊不透明

藉機坑殺買賣方

仲介有成交就有錢賺

所以買賣雙方都有可能會吃虧

不然
幹嘛來來回回在那講價
Trillionaire2020
兩邊都被土亢 [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Dempsey wrote:
避免其實價格說不一定早就OK了,但會跟你說賣家不同意,要你加價

賣方想賣高價,買方想買低價

「價格還沒談就OK」,這種事微乎其微

大額資金交易,本來就該做點功課

既要付錢給仲介,找個你看得順眼的仲介,善用他的團隊資源
有一次買屋我跟賣家直接面對面,老實說,沒有仲介從中間斡旋,說真的,我看到賣家貪婪的嘴臉,我五分鐘就想走人了

一直叫我加價,賣家都不降,直接見面談個屁啊
timy312 wrote:
有一次買屋我跟賣家直接面對面,老實說,沒有仲介從中間斡旋,說真的,我看到賣家貪婪的嘴臉,我五分鐘就想走人了

一直叫我加價,賣家都不降,直接見面談個屁啊

斡旋時雙方面對面談,談崩的可能性極高。

談成後見面核對身份簽字,是相對合理流程。

上面幾位認為面對面談才透明,大概沒買過房子,你以為是菜市場買菜。
雙方見面, 仲仲還有 "發揮" 的空間嗎?

如果是公司之間買賣土地, 廠房, 大宗設備, 都是雙方面對面.

Trillionaire2020
[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我買五間二手屋

斡旋.議價狀況不一定
但最後簽約時都是買賣雙方一起簽約

分開簽約很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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