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買房時主建物與附屬建物有分開算嗎?

請問大家買房時"主建物"與"附屬建物"有分開算嗎?
是中古屋可以這樣算?還是預售屋可以分開算呢?
"附屬建物"的價位也是像圖示範例一樣, 約為"主建物"價位的三分之一嗎?
當初我買預售屋時是用權狀坪數"一起算", 那現在不就虧大了?
大家買房時主建物與附屬建物有分開算嗎?
我最近看了合約
也是不同價
當初賣屋時是看總面積
但合約上雨遮上卻寫不計價
新法規定

預售屋要分開計價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總價應該是設定好了

陽台雨遮約1/3價
請問一下
我的土地面積與建物面積是分開計價的
合約上建物有找補
土地是不找補的
要是蓋完屋後權狀面積減少
不就虧很大
ex:房屋總價2000W(不含車位價)=71P(不含車位)
那土地價款=1000w
房屋價款=1000w
房屋價款又再細分
主建物=15.19w/p(41.14p)
附屬建物=11.36w/p(4p)
共有部分=14.07w/p(23.38p)
所以15.19*41.14+11.36*4+14.07*23.38約=1000w
不知各位大大的意見如何
若是之後權狀面積變大
是不是就有賺到一點
還是建商完屋後面積都是變少的
補充一下
當初買的價位是28.14W/P*71.06P=2000W
我的附屬建物=前陽台2P+後陽台2p+雨遮2.54P=6.54P
但合約上只有陽台計價
不知道....有哪位大大有親身經驗
麻煩一下.....
抱歉再發一次
不知道....有哪位大大有親身經驗
麻煩一下.....
如果你有一間公寓要賣,
主建物30坪,附屬建物10坪,一共40坪,你想賣400萬,也就是一坪賣10萬。

隔天政府規定,
主建物與附屬建物要分開算,
請問,你房子現在要賣多少錢?
還不是一樣400萬,
那你說分不分開有差嗎?
我買預售屋的時候沒有分開算耶,

無論雨遮/主建/附屬建物/公設 都是算在"總銷售坪數"一起算

我也覺得很吃虧但是沒辦法,現在是賣方的市場,

政府規定很多法條我覺得一點都沒有用......

怎麼計價,合約該怎麼定,建商根本不鳥他,

真的只有不買最大....買了只好認了
有差別嗎?
你只要抓你要買的總價....
然後看房子的空間有沒到你要的大小....

分開計價只是賤商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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