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從父母繼承一些土地
a. 土地所有權是我父母的,但建物所有權不是,因為在曾曾祖父(不知道有多久)有同意現在的建物所有權人在上面蓋房子快20戶,且也有門牌,過了50-60年,這段期間都是我家人在繳土地的稅.
b. 從當時祖先到我們這代,同一塊土地有很多人持有,直到最近已將此筆土地的所有權狀集合起來.
c. 有問過父母,住在那邊的人不願意繳租金,因為他們已經住了一陣子了,當時有些問題也還無法釐清(年代久遠)
因為最近繼承這些零零碎碎的土地,每年又要繳5萬多的稅,又無法跟住在那邊的人收取租金.想要問問看
1.遇到這種的可否拋棄繼承?
2.有土地所有權的人可否跟建物所有權人收取租金,這是有條文規定的嗎?可否追討租金?
3.可否請他們搬走?
因為這禮拜要南下跟家人去跟對方討論該如何處理,想要問問各位該如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