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預售屋
去年十月交屋的
算一下已經一年了
當初交屋說: 一年內不用管理費
當初: 交屋時有扣一筆10000的管理中心基金
這個月開始
說要開始繳管理費了
不是說好要從那10000開始扣
怎麼沒消息了
這是什麼基金阿????
還有管理費一次繳三個月9月到11月
有這種收法嗎????
還有停車位的問題
管理費是總坪數 乘以 單坪費用
不是含停車位的坪數
怎麼還要收300元的停車場清潔費
大樓管理法有規定嗎
還是管委會說了算
請教各位大大
nick6766.tw wrote:
當初交屋說: 一年內不用管理費
當初: 交屋時有扣一筆10000的管理中心基金
以上要問銷售中心
一般來說建商會移轉一比錢當基金是假設初期沒有管委會時的管銷
應該是公共基金,通常是在日後社區有重大維修時才動用。
不但建商要依法按工程造價提撥一定比例到公共基金,日後管理費最好也有一定比例的提撥。
平時不應去動用,更不能把它當做沒有管委會時的管銷。
不然以後有重大維修,例如二十年後,電梯需要換新,或大地震需要大維修等等,就沒了救命錢了。
通常建商在交屋時會預收幾個月的管理費(依建商暫時管理辦法收取)做為過渡期的管理支出。
nick6766.tw wrote:管理費的繳法是一個月一個月繳、也可以預繳(因為有些住戶買了房沒有住、或投資用沒人住的空戶)
就看管委會怎麼訂、基本一定有月月繳的
管理費依坪數算、但車位每月有清潔費是另外(所謂使用者付費)
這不是管委會訂的,而是屋主組成的區分所有權會議所訂的規約。
(地下室)清潔費也是。
有可能會移交時, 被A走了也不一定, 或是移交後,被用成另一個科目,
叫做房屋修繕基金, 像我們社區當初建商跟每戶就也是多收一筆,
然後合計起來大約300萬, 有移交給管委會, 每個月都有會計公告基金
使用狀況, 這筆錢都是說未來10年/20年後, 電梯等公用設施壞掉要修時
會用到, 所以也許你們也是被存起來了.
停車場大部份都會收費的, 機車收100, 汽車300左右, 計入管理費用中.
主要這些管理費, 也都用來養清潔工 , 其實只要要求每個月的管理費明細要公告,
然後看清楚他每一筆用途是否合理, 每年開住戶大會時, 可以把不合理的提出來,
也可以提案減少管理費, 只要社區收的錢夠用, 減少也是可以的.
wickwillie wrote:
房子是預售屋
去年十...(恕刪)
一年不用繳管理費,我猜是因為管委會尚未成立,建商又還在駐點銷售中,所以一些基本的運營費用建商自己吸收了。至於你說的一萬,應該是建商預收的管理費用,在管委會成立後移交給管委會。印象中管委會可自行決定是否要先從這筆錢裡扣管理費,或是存著當經費,直接開始收取管理費(或是要經過區權會同意)。加收車位清潔費只要規約有明訂就也是該交,這算是社區營運經費的來源之一。
其實管委會剛成立時,是沒錢的,那筆建商移轉過來的錢,是管委會的第一筆收入,個人也是傾向先留存下來別用,直接開始收管理費,一方面社區久了就會開始有大量修繕需求,要及早開始存錢。再來社區剛成立,到處都要花錢,找物業公司,找垃圾清運公司,找檢驗公司幫忙點交之類的,管委會手上沒錢很難做事,更何況前幾個月的管理費收不收的齊也是未知數,直接把預收款拿來扣管理費,對管委會的運作有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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