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了解, 和各位請教
1.買方如果出的價格有剛好到達賣方的"底價"
請問如果賣方不賣, 還需要付房仲服務費嗎?
2.買方出的價格有到達賣方的"底價"
請問是否買方就不用寫幹旋金契約或要約書, 就直接簽不動產契約嗎?
謝謝
andy52017 wrote:
想多了解, 和各位請教
1.買方如果出的價格有剛好到達賣方的"底價"
請問如果賣方不賣, 還需要付房仲服務費嗎?
2.買方出的價格有到達賣方的"底價"
請問是否買方就不用寫幹旋金契約或要約書, 就直接簽不動產契約嗎?
謝謝(恕刪)
如果只是出價..不賣沒事..沒付錢前都沒事才對..(這是針對一般約..因為你可以在成交前隨時解約)
如果已經收訂金..屋主不賣要賠2倍的幹旋金給對方(1倍本金..1倍違約金)
那..如果要賠訂金...那仲介費可能就需要給付
成交並不是指房子過完戶才叫成交
而是仲介依賣方的底價找到了買方
並收取了訂金...基本交易就算成立
這時反悔..基本上就是違約了..沒什麼好談的
買方反悔就沒收訂金
那買方反悔要沒收訂金..那賣方反悔怎麼可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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