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現在居住的50年公寓於2004年購買時,包含有登記的2樓,4樓以及未登記的5樓增建,請問實務上是否能就有土地建物產權的4樓單獨買賣,而保留5樓作為自住使用呢?(同棟二樓所有權也是我們家)在仍持有二樓擁有的土地建物持分下繼續使用五樓是否可行嗎?謝謝
tefko wrote:大家好,現在居住的50年公寓於2004年購買時,包含有登記的2樓,4樓以及未登記的5樓增建,請問實務上是否能就有土地建物產權的4樓單獨買賣,而保留5樓作為自住使用呢?(同棟二樓所有權也是我們家)在仍持有二樓擁有的土地建物持分下繼續使用五樓是否可行嗎?謝謝...(恕刪) 這個問題不是之前就有人問過了?我記得家有長輩,想住2樓少爬樓梯。因為$$$有困難,想賣掉4樓,但想留違法增建的5樓自住。我如果是4樓買方,會希望樓上有人每天蹦蹦跳跳嗎?再來,之後5樓的水電是怎麼接的?從2樓?
tefko wrote:大家好,現在居住的50年公寓於2004年購買時,包含有登記的2樓,4樓以及未登記的5樓增建,請問實務上是否能就有土地建物產權的4樓單獨買賣,而保留5樓作為自住使用呢?(同棟二樓所有權也是我們家)在仍持有二樓擁有的土地建物持分下繼續使用五樓是否可行嗎?謝謝 你找的到買家就可以旦正常而言正常人不會跟你買這種房子除非賣價超低
五樓違建,都是與四樓一起賣的,你要留當然可以,但是使用要,四樓同意,無電梯公寓頂樓,價格低,因為要爬樓梯,唯一吸引人的就是頂樓違建,屬於頂樓的,你要賣還要用,那你四樓的價可能要砍三分之一,才有人會接受,我若是買家就含糊跟你便宜買四樓,然後過戶後把四樓通往五樓的樓梯裝門,換鎖,因為四樓頂樓有產權可封,怎可能讓你方便使用無產權的五樓
tefko wrote:大家好,現在居住的50...(恕刪) 你要保留五樓違建 要賣只能二樓最適合 違建通常都是四樓頂樓在使用接管接電正常都接樓下的共用違建封閉頂樓 需要負擔整棟樓火災求償責任過失致死罪 發生意外會被假扣押所有資產
coolnewbie wrote:五樓違建,都是與四樓一起賣的,你要留當然可以,但是使用要,四樓同意,無電梯公寓頂樓,價格低,因為要爬樓梯,唯一吸引人的就是頂樓違建,屬於頂樓的,你要賣還要用,那你四樓的價可能要砍三分之一,才有人會接受,我若是買家就含糊跟你便宜買四樓,然後過戶後把四樓通往五樓的樓梯裝門,換鎖,因為四樓頂樓有產權可封,怎可能讓你方便使用無產權的五樓 四樓的人無權把四樓通往五樓的樓梯裝門請了解一下。。沒人有權去封樓梯的不然一樓的自己做門把一樓大門封掉不就成笑話
通常會能夠增建的是頂樓戶(4樓)有屋頂平台(5樓)的約定專用,並要附帶屋頂的維修責任要賣掉4樓產權保留5樓增建自用會有幾個問題1. 要有不通過4樓前往5樓的方法,不然4樓是可以不讓你過的2. 5樓增建不會有獨立的水電,賣掉4樓水電就不能從4樓的水電錶後接,要從二樓接3. 要找到同意單買4樓不要屋頂平台使用權的買家,其次買到4樓產權的人不要屋頂使用權,不代表使用權和維修責任就能轉到原本的賣方或2樓,如果4樓日後天花板發現壁癌或是其他樓層產權戶有意見會很麻煩要繼續使用5樓增建,應該是留4樓產權賣掉2樓。如果非要賣4樓產權,那就4+5樓增建一起賣,然後跟買家談長約租用5樓增建
黑羽斷翼 wrote:coolne...(恕刪) 沒錯,五樓頂樓,產權是屬於全部共有的,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古老公寓,四樓會通往五樓,且有的還有自己加裝內梯通往五樓增建,其他住戶無法上去,這種40年以上的基隆無電梯舊公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