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銀行通知,政府2000億優惠房貸額度這幾天即將用罄,但是我的放款日是四月三日(過戶日後),所以可能臨時被拉下來,350萬部分就必須改用銀行自辦房貸。
其實前六個月利率差不了多少,但是銀行都核准了,對保也都對過了,這樣的做法不會太超過嗎?有沒有可能是銀行在騙我?我可以堅持一定要貸到政府優惠房貸嗎?
銀行要業績是無所不用其極
你沒辦法去證明他的說法是真是假
最快的方法就是換一間銀行
因為銀行一開始也只是承諾用優惠房貸幫你 "送件"
而不是承諾用優惠房貸幫你 "核准"
純粹看你想不想給他賺那些利息業績
你是買方,老實講你最大。
雖然有所延宕會對賣方有一點不好意思
不過三方裡本來就是你該拿主導權
我遇過更好笑的是我要定存解約
隨口應付分行經理說是有急用
結果他來了個一石二鳥的妙計 (對他而言)
叫我用定存單去辦借款,利息仍可正常計算
不用損失那些利息錢,然後急用過了錢還了
還可以保有這些定存等等等
其實算一算借款要利息,拉哩拉雜的辦一辦
何必弄那麼複雜,又不是做什麼大生意週轉鉅額
錢放你那定存有業績
還來放款給我再賺放款的業績
他們想的都是用力的賺業績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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