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裏要裝潢~想讓空間看起來更大
所以打算把隔間牆拆除~請了好幾家
泥座師傅來看每個都說沒問題(非外牆
而且幾個鄰居都沒有那個牆隔間牆)~
後來問管委會居然說要結構技師鑑定之
類的~真是.....所以上來請教各位大大....
1.法規好像只規定不能動到結構體除非有結構證明
...換句話說隔間牆應該沒有規範?很多鄰居都說不
用理會這不成文的規定..所以管委會應該管不著? 是這樣嗎?
2.大樓應該有結構圖可以輕易查出我要拆除的牆面是否為結構
主體~如果要再請結構技師鑑定不是多此一舉嗎? (會不會主委
家是開事務所的??開個玩笑~)
3.如果這種CASE還要鑑定~費用大概是多少?
有大大可以解答的嗎? 感謝在先~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