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記得要保存證據...靠自己最好

我媽之前晚上轉帳時車停路邊

包包也放在車上

人到對面的提款機領錢

包包就被埋伏的小偷打破車窗拿走了




承辦員警之混

我真的嚇一跳

比如最關鍵那幾天也沒去調路邊店家的錄影帶來看

還是我一家家去問

最後追到第七支

發現有一支很清楚

不過時間被拖到

已經洗掉了

換句話說該警察如果積極一點

是可以破案的



他給我的理由是

那一陣子在準備考試

所以比較忙

這種態度在辦案的給你考上去當官還得了

當然應該還是有好的啦

小弟的經驗

有次公司在過年期間遭竊
連絡警察過來
鑑識組也來採集指紋

後來警察跟鑑識組走了後
我們發現.....剛剛鑑識組所採的指紋
全部留在現場沒有帶走


想也知道這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異鄉苦工 wrote:
警察都是怎樣的人在當...(恕刪)


推這一句

高中時班上2個整天打架鬧事吸安的

後來都當警察了

過幾年偶遇聊天時

也不諱言收賄 白嫖等等...
警廣每天下午都會有一段優秀員警的單元

每次聽那些優秀員警的事蹟

有些真的很普通

因為那是他們應該做的

可是看到樓主的事情加上自己去派出所的感覺

那些被表揚的員警真的很優秀

因為對照組太爛了
警察一個文到7天內沒辦掉,申誡一支。
全國公務員的懲處,8成是警察。
警察特考考進去後,一半的人幹不了一年就走人。
現在還有1999,你只要打,不管是不是事實,警察都得疲於奔命地去看、回報。一個疏漏,一支申誡。
更別說,警員缺額嚴重,尤其是刑事警察,在大都會區根本沒人願意幹。
這不是再替警察開脫,但實話講,這個制度真的會讓警察很難幹。
所以,很多警察都會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多1事不如少1事.

eric0610 wrote:
中華民國的賊頭就是這...(恕刪)
忍忍忍

新社火鳥 wrote:
去年9月我媽發生車禍...(恕刪)


沒錯~在外面出事千千萬萬別太相信死警察

小弟就曾經在距離派出所100公尺發生車禍,結果死警察叫我自已聯絡交通隊

還有之前朋友網路購物,回家拆封發現被騙,要去警局報案,也是被死警察拒絕

說要他去"事發地"那邊的派出所報警.....

幸福很簡單 wrote:
奇怪警察是基於什麼原...(恕刪)


不用什麼特別的原因就是怕麻煩罷了因為我之前車禍也碰到一樣的情形要個監視器畫面就是推拖拉
樓主是對的~凡事真的要靠自己
我4/7發生車禍,事後要調錄影帶~
4/9承辦員警剛好休假~值日的警察堅持要等他回來才能處理~
到了4/11還是沒人跟我聯絡~
4/11反應給警政署~推給台北市警局~台北市警局又丟回分局~
4/11還是找不到人,值日的還是堅持等他回來再跟我聯絡~
重點是值日員警還不小心說漏了~說記錄上我們是合解了~怎麼還要調監視器~
問題事發當時我是堅持要送鑑定~不然保險怎麼出險~不知是偽造文書還是吃案~
現在4/14了~都過了一週了~還是沒消沒息~
網路上去查詢交通事故處理進度也沒有~
上次家人被搶~警察也是吃案~沒開三聯單給我~
也是去投訴才有進度~
這次一定要繼續投訴了= ="
等會要打1999了~不知有沒有用
frankest wrote:
樓主是對的~凡事真的...(恕刪)

你要調的監視器所有權人是誰的
一般民宅監視器
派出所的監視器
還是區公所的監視器
民宅透過里長去要
派出所的很麻煩 只能要求保存這段影片不能拿走 口頭講得不保險
必要時寄存證信函要求保存證據
區公所的影片 不一定
1999是除非有處理上的問題....你要稍微了解到它們的內部處理流程
而且你要舉出對象是誰與他如何處理
要不然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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