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那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提告的31人中 其中之1人 被D文修正後重新PO

mh5267 wrote:
新加坡是獨裁威權國家...(恕刪)


你拿法律跟私刑做比較,你認為很恰當嗎?
若是這樣,我相信如果沒有死刑,一定會有很多被害人家屬希望自己去殺了那犯人。
這就是人民不相信法律。

所以你認為要演變成這樣才叫做進步?
傳統思維沒有不好,為什麼要被顛覆?

那你為什麼不顛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這些傳統思想呢?
MP4/13 wrote:
支持那些被盧映潔提告的網友
官司要堅持打到底
絕對不要道歉和解...(恕刪)


支持那些被盧映潔提告的網友
官司要堅持打到底
絕對不要道歉和解
-----------------------------
(如果是)正義的言論
不應為濫訟低頭
+1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bowdog wrote:
你拿法律跟私刑做比較...(恕刪)
一對因涉嫌通姦遭定罪的伊朗姊妹,在最高法院維持對她們的死刑判決後,可能會遭投擲石塊砸死。

很抱歉這不是私刑是當地法律
bowdog wrote:
你拿法律跟私刑做比較...(恕刪)



不用跟那些廢死聯盟的說那麼多啦
反正不符他們期待的就是落後就是退步
也難怪整個社會沒什麼人要支持他們
這時候他們又會說
先知都是孤獨的
mh5267 wrote:
謝謝你祝福,等台灣人民進步後不再受傳統觀念影響應該能廢死.(恕刪)

東方人相信輪迴...
所以人死了之後還有來世

萬一誤判死刑...那下一世會補償他
------------------------------------------
以上是我胡扯的


與社會隔絕
最簡單的方法=細!!!!!!(台語)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涉及謾罵 被告是應該
因為那是他的權利 法律允許的
法律並沒賦與人辱罵的權利

相對的 殺了人死刑照法律本來就要償命
這位小姐可以同理心支持修改死刑法條
卻無同理心 原諒對方?

可看得出處事之問題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樓主太弱了吧... 很明顯的法律知識不足,還搬一些法條捍衛自己
活像關公面前耍大刀

從盧的訊息往來,可看出她的確是曉明事理的人
盧映潔加油,告倒他們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linsh09 wrote:
從盧的訊息往來,可看出她的確是曉明事理的人. ...(恕刪)


樓上的要不要舉一些例子說明一下,不然沒啥說服力

linsh09 wrote:
從盧的訊息往來,可看出她的確是曉明事理的人
盧映潔加油,告倒他們


是嗎??我不這麼認為....

從他在節目上所陳述的內容

我似乎覺得他認為所謂的性犯罪
是"一個巴掌打不響"的行為....

換個方向說

就是"女性如果不給犯人機會犯罪,就什麼問題都沒有"
的這種說法來描述他的意見....

你認為面對一個犯罪時
可以用這種標準來判定
那個犯人的罪行嗎??..

好好想想 根本說不通嘛!!!

希望記者先生..女士們能報導後續發展...

比方說又有多少人被告了之類...

就以被告的版主的程度來看....

要被告的人已不下3000個了....(我有去各大論壇看過)

報名要被告的人更是一拖拉庫...(部落格主們)

如果你法庭上見到盧教授~~記得告訴她

學生要找多一點...怕是整個學校學生都拉來也不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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