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誰設計的,馬路號誌設計成行人與汽車爭同一條道路。
綠燈亮的同時,轉彎車也可以轉彎,就會跟行人撞在一起了,這種設計對行人的安全是威脅,假設車撞到人,車主不會死,但行人就半條命吧。
以前不會開單,所以汽車沒幾個人在讓行人。在以前,偶爾有讓行人的車主,通常也會被後面的白目車主猛按喇叭。現在因為會開單,汽車多數都會「禮讓行人」,
但是問題又來了,多數的車子一邊讓行人但一邊又踩著油門慢慢滑行(死都不肯放開就是了);有些則是老子讓你,你就給我快一點的心態,甚至對行人逼車,「讓」的這麼不甘願,也一樣讓行人充滿危險。
這種放慢滑行與逼車的行為,等同於拿著槍,對著別人的頭。
賭神不喜歡這樣被威脅,我也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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