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兩個年輕人 因為酒駕喪失寶貴生命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616/211641/1/

【王文傑/花蓮報導】遭台東林管處成功工作站王姓主任酒駕撞破頭顱的21歲吳姓女子,
經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急救,因顱內出血且損及腦幹,到院前已無法自主呼吸,昏迷指數3
分,經急救後仍回天乏術,家屬今天中午12時放棄急救拔管,遺體將送回台東老家。使這
起酒駕車禍已造成吳家兄妹雙亡。

吳父推著女兒遺體走出病房,眼眶泛紅地說:「好女兒,跟爸爸一起回家吧!」場面哀戚


............................................

實在很憤怒呀 難道台灣真的是鬼島嗎?
老百姓天天活在不安裡

修法有用嗎?
修一個沒用的法.....根本沒人在怕

eatpeanut wrote:
http://www...(恕刪)

傷到腦幹...
光這一點就可以直接宣布死亡...

不怕阿
當然不怕...
有錢喝酒沒錢罰錢?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eatpeanut wrote:
http://www...(恕刪)



立法委員 <-> 我們的民主制度 <-> 人民的訴求

制度是不是有問題了? 公投呢?


鬼島的問題之一就在這裡

s927471 wrote:
立法委員 <-...(恕刪)


把立委綁在酒駕者開的車頭前,再請駕駛喝酒上路

應該明天就會修法完成了。

eatpeanut wrote:
http://www...(恕刪)





大家現在只能自保吧

超過晚上十點盡量不要出門

規格比照防空演習
立法院修個在捷運月台嬉鬧罰7~8千的法
速度最快了
所以什麼時候要鞭刑啊,
這些酒駕應該要每個月肛肛好跟鞭刑輪流執行.
12月以後再直接肛到死.
我相信酒駕問題可以馬上解決.
嫌屎臭卻又愛吃屎的人真怪....
法規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人

但法規是人訂的~所以......鬼島確定
新聞好像都有報..
酒駕的..被攔下來都不接受酒測而直接罰9萬(並吊照???)
我說..這條規定..真的是很怪..怪到一個極點..
真的是要強烈的去建議修訂..
不然會酒駕的..還是會酒架..
罰9萬太少...至少要罰20萬....日本最高好像罰到50萬日幣...

我覺得鞭刑加義務勞動還比罰錢好,台灣人愛面子,這種方式才會讓他痛在心裡....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