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侵占手機和解完覺得賠償金過高,可以反告對方詐欺嗎?

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然是我朋友

有天撿到一般型手機,一時失心瘋就打了幾通電話
結果失主報警,然後被警察捉到
上了偵察庭,檢察官問要不要和解
隔一個禮拜再出庭看起不起訴

和解期間,失主表示請假報案出庭有的沒的,要賠他幾天薪水
而且油錢也要算
提出來的金額超過手機本身的價值
但是為了和解,逃過前科,只好賠錢和解

現在獲得不起訴了,想想對方處理這件事哪需要請那麼多天假
擺明了就是要坑我朋友

請問大家,我朋友能不能拿和解書當證據去告對方詐欺?
警方會受理嗎? 如果找不到對方請假紀錄
檢查官會調嗎?

………………………………………………05/19 update………………………
我也知道撿到東西不知歸還還占為己有的人,人格上本來就有一定的缺陷
他會不知羞恥作賊喊抓賊也不令人意外

但是他有去問過,真的要告,檢方還是得受理
如果對方倒楣,遇到特別認真的檢察官
真的去調資料,恐怕有得解釋了

只是這是一個豪賭
搞不好會如同各位說的,變誣告
所以才想請問大家
有沒辦法讓他知難而退?

.......................05/19 21:00 update................
下午旁敲側擊之下問到,原來我朋友還沒拿到不起訴處份書
也沒拿到對方的請假紀錄,但確定對方沒請那麼多假
而且mail往來內容,對方也有顯露心虛狀
因此更篤定要告下去
感覺已經失去理智

事主很倒楣
東西掉了被侵佔,人捉到了,取得不怎麼高的和解金額做賠償
結果因為和解書上註明的賠償項目恐怕有問題
反而要被告詐欺,恐怕始料未及了
撿到手機 請打電話給失主

其他不必多說...........

aikon02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恕刪)

詐什麼欺?

手機多少錢
賠多少錢

就算被坑也是活該

打了幾通電話
是打給誰??
為什麼不用自己手機打


aikon02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然是我朋友
有天撿到一般型手機,一時失心瘋就打了幾通電話
結果失主報警,然後被警察捉到
上了偵察庭,檢察官問要不要和解
隔一個禮拜再出庭看起不起訴
和解期間,失主表示請假報案出庭有的沒的,要賠他幾天薪水
而且油錢也要算
提出來的金額超過手機本身的價值
但是為了和解,逃過前科,只好賠錢和解
現在獲得不起訴了,想想對方處理這件事哪需要請那麼多天假
擺明了就是要坑我朋友
請問大家,我朋友能不能拿和解書當證據去告對方詐欺?
警方會受理嗎? 如果找不到對方請假紀錄
檢查官會調嗎?



你跟你朋友何嘗不是想拿到的不起訴處分後想坑人了。
和解就是當下條件兩人都談攏才和解。

難道今天我和解條件說這件事情導致我內分泌失調大小便失禁了好多天,
全靠我老婆的偏方才治好,全都算在你頭上。
你也說好

事後才在那邊說人家不給你看醫生診斷證明?
臉皮不薄喔

明明就自己有錯

反而還想咬對方

呵呵

還真欠人炮!
aikon02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恕刪)
打了幾通電話?

是連絡失主嗎?

還是一開始就打算侵佔?
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wrote:
你跟你朋友何嘗不是想...(恕刪)


我有疑問~如果遺失的手機被拔掉SIN卡,或是沒有記錄內碼無法報案

對方如果開wifi是否追查的到?有一種說法是開機就算切飛航模式還可以透過手機內碼就查的到?不知是真是假?(有點唬爛的感覺)

1.無法成立。

2.和解的前提是在「雙方賠償金額無疑義」情況下,既然你都同意了也願意付錢了,對方才願意簽名同意和解書,而檢察官也是依據這和解書才逕行不起訴。

3.如果和解後不願意交付約定金額,反而會被加告「背信」。

4.同理如上,如果你堅持要告「詐欺」,檢察官會依據和解書而不執行,你反而會因為控告對方詐欺不成立因而被對方加告「誣告罪」。

5.請控制好拿手機的那隻手,如果是在古波斯帝國的話,可能會被砍掉,如果是在新加坡,可能到現在屁股還是腫的,可惜是在臺灣,所以,「認了吧!!」不拿,人家想獅子大開口挖洞給你跳都沒辨法。

6.結案,下一位。

千年之夢 wrote:
我有疑問~如果遺失的手機被拔掉SIN卡,或是沒有記錄內碼無法報案
對方如果開wifi是否追查的到?有一種說法是開機就算切飛航模式還可以透過手機內碼就查的到?不知是真是假?(有點唬爛的感覺)


所謂內碼應該是指IMEI吧?
印象中沒有這個碼,報了案其實等於作秀..哈哈..


simn1111 wrote:
3.如果和解後不願意交付約定金額,反而會被加告「背信」。


沒有背信的問題。

aikon02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然是我朋友

有天撿到一般型手機,一時失心瘋就打了幾通電話
結果失主報警,然後被警察捉到
上了偵察庭,檢察官問要不要和解
隔一個禮拜再出庭看起不起訴

和解期間,失主表示請假報案出庭有的沒的,要賠他幾天薪水
而且油錢也要算
提出來的金額超過手機本身的價值
但是為了和解,逃過前科,只好賠錢和解

現在獲得不起訴了,想想對方處理這件事哪需要請那麼多天假
擺明了就是要坑我朋友

請問大家,我朋友能不能拿和解書當證據去告對方詐欺?
警方會受理嗎? 如果找不到對方請假紀錄
檢查官會調嗎?

和解不就是代表雙方同意彼此的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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