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有點倒楣,老人自絆倒,求救高手如何自保!!

起因:前些日子,天色不佳,暗暗的,在等公車,帶著長雨傘,老婦人要搭上公車,

我雨傘確實有拿好,當事人要繞過去上車,沒走好,被雨傘絆倒了,嘴唇縫了三針,

當時有叫救護車,警察也說私下和解即可,當事人也說發生這種事大家都倒霉,

醫藥費我負擔了,還叫計程車陪同回去,問當事人說要還要付多少(似紅包,說不用了)

過幾天,當事人向警察局要了我的電話,打來說還要陪同他去拆線,不要以為這樣就

沒你的事了,當下滿無言的,請問之後我該負擔當事人多少才合理,才不會之後

又找我麻煩呢?

感謝耐心看完。
文章關鍵字

阿咪思 wrote:
起因:前些日子,天色...(恕刪)

好好處理阿!
醫藥費該付的付...包個小紅包!
阿咪思 wrote:
起因:前些日子,天...(恕刪)


每次看到有老年人靠近都閃遠點只要他有狀況你離他最近你就有事...lol 老人全身都是病到時也是全往你身上倒什麼骨刺啦有的沒的老人病也都算你的這類案例看到不想看了, 警察當然喜歡你和解這樣我比較省事報告也不用寫! 能不立案就不立案.

阿咪思 wrote:
起因:前些日子,天...(恕刪)


就當花錢消災,醫藥費付一付,包個紅包888去霉運的
最重要是他說類似和解的意思表達,最好要有證據
為啥不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以後才不會有事尾
能花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我也覺得付醫藥費或紅包不是問題,但對方會不會一直用這個理由?
阿咪思 wrote:
起因:前些日子,天...(恕刪)

拿帳單付醫藥費就是了
陪同拆線?真是有病
重點是和解書快簽一簽
付帳單好過陪這些有的沒的
感謝各位大大回覆,我承認雨傘主人是我><" 我錯了,

事情發生至今,每天都好煩惱,而且又是過年前,希望能一次處理完,

現在在外面身旁有長輩經過都神經兮兮的,希望紅包別要求我太多!!

各位新年快樂,還有三天才要陪同拆線,快點到來,讓我安心一下。
阿咪思 wrote:
起因:前些日子,天...(恕刪)


如果金額不是太高,

就給對方吧,

記得要寫和解書然後在警察那寫
簡易和解書注意事項:

1. 白紙黑字,不拘形式,敘明具體內容,並經雙方簽認即可。

2. 和解對象需年滿20歲,否則和解效力未定,須待該對象之法定代理人同意。

3. 簽名、蓋章、捺手印皆具備法律行為效力。

4. 和解書內容至少要載明「人、事、時、地、物」五大要件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妳也別怕

等上法院 目前妳手上有給對方的醫藥費及打電話慰問關心對方都是證據
夏夕夏景好風景;阿薩峬麓好郊陵;山林老木好森林;熙熙紅柑好豐淫。 (形容很美的國度...來源:俺)
先問問看懂法律的朋友
阿咪思 wrote:
起因:前些日子,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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