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全面檢查公寓大樓並依法辦理

台北市所有公寓與大廈已經開始定期檢查了,會依照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罰,大家的東西都收一收吧!該報
廢丟一丟,就不要堆走道與路邊了,隔壁沒通知到的公
寓社區也可以主動通報當地消防單位,盡量避免有些
社區可以放,有些社區不能放.
終於
住透天才是王道 ROTFLMAO XDDDDD
建管處指出,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北市建築物達8層樓以上(含8樓)均應定期辦理建築物共用部分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建築物8層以上未達16層應每3年申報1次、16層以上應每2年申報1次。檢查項目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大項。
集合住宅場所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簽證作業
宣 導 單
壹、宣導事項:
鑑於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重大火災傷亡事件,反映集合住宅應定期
辦理公共安全檢查之重要性,社區大樓如為八層以上未達十六層且建築
物高度未達 50 公尺作為「H2 類組」(集合住宅場所)使用之建築物,應
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
報,每 3 年申報一次。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能夠全面實施消防及公共安全檢查,公寓大樓才會更
安全,大家記得配合把東西都收一收.
Brian 168 wrote:
集合住宅場所 建築物...(恕刪)


我住的社區大樓我向管理員吵了好幾次
他們放任住戶到處堆滿雜物阻礙逃生通道
有些雜物跟垃圾沒兩樣堆在那邊很多年也不清掉
真的不知道為什麼
我大聲疾呼如果發生大火會影響逃生都被當成耳邊風
拖了好幾個月
終於在城中城大火之後
市政府發公文過來他們才開始要求住戶清雜物
但是過了一陣子慢慢又恢復了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iamaminimalist wrote:
我住的社區大樓我向管理員吵了好幾次
他們放任住戶到處堆滿雜物阻礙逃生通道
我大聲疾呼如果發生大火會影響逃生都被當成耳邊風
拖了好幾個月
終於在城中城大火之後
市政府發公文過來他們才開始要求住戶清雜物
但是過了一陣子慢慢又恢復了

這要看您們社區大樓 住戶跟管委會 以及管委會所轄的管理員
對於公共安全的認識程度

我住的社區, 之前存在多種糾紛及金錢弊案(管理費及用途不明)
但是,不管怎樣 侵犯到我權益的,我會引出條文給予解釋
讓他們知道要依法而行,當然不認同不信的很多,
我會拍照(附上日期時間浮水印)提供所轄機關檢舉
設法轉彎, 讓實務面問題改善
不用終於也不用糾結在什麼阻斷逃生堆滿地,反正現在
就是一視同仁,管你有沒有擋路,所有物品通通都不能放
,全部都算違規,因為法律就是這麼寫的.
實在是蠻擔心許多工廠與倉庫,還有大部分的公寓,看看
那些場域要怎麼去淨空,記得要查要罰就得要大家一視
同仁,如果只盡挑些走道空空只是旁邊放個小鞋櫃的大
樓來罰,卻縱放整個走道放滿滿的公寓與工廠不管,那就
有失公平了.
被朋友糾正,消防檢查與其他原因無關,只是希望
公寓與大樓不要再發生因為堆置物品發生火災,
所以消防檢查是全國性,不是區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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