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安樂死麼,有多少人在只剩一口氣裡殘活?

這次去醫院探訪親友,隔壁床一位病患,
從3歲就患癲癇,到現在已經五十幾歲,
沒有結婚及兒女,病症越來越嚴重,目前只仰賴呼吸器及插鼻管灌食,
他的兄及妹均長年照顧他,而且兄妹自己也患癲癇,
據他們的媽媽所述,是她遺傳給他們的,
這一家從小就仰賴國家的社會福利救助,完全無收入,
他們其中一個病情是可以用藥物控制,長期服用不會發病,
但比較嚴重目前躺在病床上這位,
已經沒什麼意識,只差一口氣過去.

請問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是贊成安樂死?
或則比安樂死有更好的辦法?
pedro3603 wrote:
這次去醫院探訪親友,...(恕刪)


如果是的話,我也同意
因為有些年紀大的人,看來真的很痛苦說
不止台灣國~ 全世界還有好多國家都不能進行安樂死

有太多原因了,
誰該界定誰適合施用安樂死?
等等等等.............
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誰去做.....???
結束一條生命是很沈重的,能有多少人可以下的了手 .....??
其實...殘忍一點
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即不進行任何急救行為(包含打強心針,插管...)
長期生病臥床的人抵抗力通常都很差
隨便生個病...細菌感染,很容易引發肺炎
感染肺炎其實如果沒有積極治療很容易...
這也等於安樂死
養老結構不同,西方國家,子女成年后就離家,父母年老時不需要子女贍養,老年護理機構比較健全。

東方傳統上子女有義務照料老人,除非實在走不開,不會出現生命最後關頭的幾個月不由自己子女看護的情況。

這樣一來,最後階段的看護人選,西方是護理人員,東方是護理人員和子女,若允許實現安樂死,就會出現兩种截然不同的情況。

西方,雇主死了,護理人員將必須要另外找老人護理,收護理費,因而他們與老人是利益共同體,不希望老人及早離世。

若在東方由子女和醫護人員共同護理,最後階段,老人已神志不清,無法表述自己意願時,子女會不會代爲......西方人更自立,因而這種擔心不多,但西方前幾年在允許安樂死的一個國度,出現丈夫讓無意識妻子安樂死的事件,閙得輿論沸沸揚揚。



其實,只要合法程序~~>醫生藥配好~~>家屬包個紅包~~>月入六萬~~>我可能會去應徵!

人咩!總有個終點!
據我所知 荷蘭可以安樂死

以台灣民風 不太可能啦 要安樂死

先把"加工自殺罪"修改或廢掉吧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同意廢掉嗎?不太可能吧

頂多是自已簽放棄沒有意義的急救同意書(目前好像已經有了)
很多宗教都反對安樂死...這當然有他們的理由...

但是他們有自認的理由來反對...就可以剝奪別人決定自己如何離開人間的權利嗎?
即便他們認為這不屬於人該有的權利...但是他們又哪來的權力去介入?

這是我對這議題 最無法忍受宗教人士企圖主導的最大原因...倒不是因為我心裡比較傾向有條件的安樂死...

其實是否應該安樂死 單就這題目來說 實在是太過簡化了...

因為對很多人來說 他一心求死 既便是立法禁止 都不可能阻止他結束自己...
這時候討論如何實行安樂死的程序 似乎更實際的多...

但這又不得不討論一件事 就是醫療的進步 讓過去不可忍受的痛苦 慢慢的有機會被扭轉或減輕到可以忍受...
甚至治癒...
當然這也是某些不接受安樂死的醫藥研究人員努力的方向...因為不接受 所以他們才更積極...

這太難了...
lcccccccc wrote:
其實,只要合法程序~...(恕刪)


我只聽說很多專門處理流浪狗的人 做到最後手都會軟

結束一條生命, 不是只有簡簡單單有法律依據就可以解決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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