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去醫院探訪親友,隔壁床一位病患,
從3歲就患癲癇,到現在已經五十幾歲,
沒有結婚及兒女,病症越來越嚴重,目前只仰賴呼吸器及插鼻管灌食,
他的兄及妹均長年照顧他,而且兄妹自己也患癲癇,
據他們的媽媽所述,是她遺傳給他們的,
這一家從小就仰賴國家的社會福利救助,完全無收入,
他們其中一個病情是可以用藥物控制,長期服用不會發病,
但比較嚴重目前躺在病床上這位,
已經沒什麼意識,只差一口氣過去.
請問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是贊成安樂死?
或則比安樂死有更好的辦法?
東方傳統上子女有義務照料老人,除非實在走不開,不會出現生命最後關頭的幾個月不由自己子女看護的情況。
這樣一來,最後階段的看護人選,西方是護理人員,東方是護理人員和子女,若允許實現安樂死,就會出現兩种截然不同的情況。
西方,雇主死了,護理人員將必須要另外找老人護理,收護理費,因而他們與老人是利益共同體,不希望老人及早離世。
若在東方由子女和醫護人員共同護理,最後階段,老人已神志不清,無法表述自己意願時,子女會不會代爲......西方人更自立,因而這種擔心不多,但西方前幾年在允許安樂死的一個國度,出現丈夫讓無意識妻子安樂死的事件,閙得輿論沸沸揚揚。
但是他們有自認的理由來反對...就可以剝奪別人決定自己如何離開人間的權利嗎?
即便他們認為這不屬於人該有的權利...但是他們又哪來的權力去介入?
這是我對這議題 最無法忍受宗教人士企圖主導的最大原因...倒不是因為我心裡比較傾向有條件的安樂死...
其實是否應該安樂死 單就這題目來說 實在是太過簡化了...
因為對很多人來說 他一心求死 既便是立法禁止 都不可能阻止他結束自己...
這時候討論如何實行安樂死的程序 似乎更實際的多...
但這又不得不討論一件事 就是醫療的進步 讓過去不可忍受的痛苦 慢慢的有機會被扭轉或減輕到可以忍受...
甚至治癒...
當然這也是某些不接受安樂死的醫藥研究人員努力的方向...因為不接受 所以他們才更積極...
這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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