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剛好在公司負責人事,給幾個建議。我建議選2,然後跟公司談非自願離職。1. 請先確認公司為您太太投保的勞保薪資金額,不論是失業給付,勞保育嬰給付都是以此為基數計算成數,如果只投保最低的17280,那總共也只能領到17280 * 0.6 * 6 = 62208。這個很容易讓人估算錯誤,也讓整個計畫錯誤。查詢的辦法就去勞保局網站就有說了。2. 如果是非自願離職,公司必須一個月前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然後公司必須按年資及薪資給付遣散費,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可以申請失業救助補助,也是六成六個月。但是要接受政府安排的謀職媒介,以及職訓。這個部分公司也容易因為薪資結構的作法,導致能領的遣散費也少很多。這個能佐證的就是公司每月給你的轉帳證明,薪資單等。正規是全薪按每一年半個月的比例去加發,如果月領28000 年資六年,那還可以領到 84000。1+2 = 146208 這可比只領育嬰津貼多的多很多很多!因為您可以先領到公司給的遣散費,然後再領等同育嬰假的的失業補助,在失業補助期間,還可以去上政府開班的職能訓練課程,80%~100%的補助,課程很多都很有趣,例如推拿啦,花藝啦,廚藝啦。最後,沒有銷假上班的壓力,如果選1,也只能拿到6成6個月的津貼,然後一年後回職還要面對一堆鳥事,到時選擇要被資遣,也要一番抗爭。浪費生命也浪費自己的好心情。如果這個公司真的那麼刁難,也願意處理正規的資遣,真的可以考慮,不然說真的,站在公司的立場,真的也不想放一個位置空那麼久,請了個人補位,結果原本正職又隨時會回來銷假上班,薪資是小錢,背後的勞健保退休金,以及一堆繁雜的行政手續才是真正的成本所在,程序上一有瑕疵還會被罰款跟全面稽查。況且都這麼不愉快了,乾脆趁機走人實在。能自己帶小孩是幸福的,小孩子很需要大人全心的照護。
幸福的貓咪 wrote:我的同事請了兩年育嬰...(恕刪) 我想這些政策大概只有對公務人員是最好的吧!!一般的中小企業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好的待遇啊!!讓妳放兩年 還要留一個位置給妳公司搞不好兩年就倒了..................
我所知道的育嬰假半年(六個月).....這期間公司是無薪水的(留職停薪)但勞保局會給六個月 每月六成的投保薪資也就是說 公司給六個月 但算離職.....換句話說 離職了 自然沒有勞保那邊補貼如果有錯 請指正
回應樓上的,育嬰假屬留職停薪沒錯,但不算是離職喔所以在即將結束育嬰假好像前一個月就要跟公司提出復值申請如果公司不給復職...最好就是談資遣(基本上不能就叫你走人)我就是請完兩年育嬰假後,採資遣方式離開的這樣還可以領失業補助喔...
nedliu wrote:回應樓上的,育嬰假屬...(恕刪) 我後面說的 是樓主自己寫出來的 第二點2. 給我老婆一筆錢,也差不多等同六個月育嬰津貼的錢,請她自願離職如果是依照第二點 公司給他錢 然後他離職這樣就不算有育嬰假我的意思是這樣.......也就沒有你說的 失業補助
林雷&巴魯克 wrote:大部份公司都不會准假...(恕刪) 我公司也不准假,老闆一直細細念,在背後說什麼不喜歡人家請假,什麼跟什麼的....說的很難聽,結果他老婆也在請育嬰假(是吃人家頭路的),就不會將心比心,唉!誰叫我們是員工......
我老婆去年順利請了育嬰假一年, 前半年都有六成薪, 下個月已準備復職2只領六成薪六個月又是自願離職, 後面什麼東西都沒有了很傷建議直接選1直接請育嬰假一年, 但是一定要記得不要跟公司簽什麼契約什麼的, 否則後面會有糾紛若不給請就直接申訴勞保局, 公司是一定要給你請, 不能資遣你等到一年後公司也一定要給你恢復原職若公司找藉口拒絕你恢復原職要調到大陸, 那就來談資遣吧, 資遣費是一定要的然後最重要的是要拿到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絕對不要傻傻的拿到資遣費就簽自願離職啊因為這張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可以申請政府失業津貼六個月六成的薪資, 外加你有一個小孩那就是七成薪資喔政府還有很多失業福利, 例如職訓...等, 可以去多問問以上這樣算起來選1或2差很多喔其實這都津貼是政府(人民)出的錢, 公司根本就沒金錢損失, 小幅的人員異動其實對中小企業根本微不足道, 對付這種欺負女人的惡公司一定要來硬的
看來每個老闆都用一樣的招數來對待員工!!我老婆也是遇到這種了鳥老闆~且是個沒有用的第二代整天就在那哩不上班其腳踏車什麼業績都沒有整天掛在嘴邊卻是~我常說喔、、、、我常常說喔、、、妳常說勒!!妳要說啥~什麼業績都沒有,什麼功績都沒有說什麼說~~遇到這種老闆就是心一橫,老子不幹了但也要給你好看此處不留爺,必有留爺處不好意思好像變成我在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