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小朋友目前五個多月,去年九月開始, 給住在家裡附近的年輕保母帶白天, 晚上攜回自己照顧.
最近年關將近,保母直接開口要一個月年終.

問題來了, 寶寶因身體狀況,去年十月有半個多月時間住在醫院, 當月保母費,只小扣2000塊. 心裡不想多計較就算了. 然而,現她直接開口要一個月年終,這會不會太過份了啊? 去網路上查,未滿一年都是按比例或看心意的...

我該如何跟保母說呢?
文章關鍵字
勞基法的規定就是不滿一年看比例
不過 不能讓她滿意
我建議還是另找保母...
嗯嗯....除非想換保母...
那如果小孩照顧得不錯...看在寶寶還在人家手上的份...
包一下比較好啦...

Josephatit wrote:
小弟的小朋友目前五個...(恕刪)


你是在新竹嗎?
新竹保姆很多還要求年薪14個月的咧
別用她了,換個新保母吧..
Josephatit wrote:
小弟的小朋友目前五個...(恕刪)
換一個吧, 如果你有比列給年終,之後她對你的小孩做了些啥 ...
所以還是換一個吧.
好奇請問一下開版大,你在找保母的時候,合約書上有寫年終一個月嗎?
如果沒有,那就按約辦理。
如果有的話,那你就裝可憐,跟保母商量一下,按比例給。


沒錯!
小弟住在新竹.

現打算換保母, 但時間上可能也是過完年後.
說真的,此保母行徑真讓我覺得誇張到極點...但為了小朋友好,只好奉上更多"五個小朋友"...

唉...這年頭,養兒育女真不易!
增長見聞了@@
你說過年到了包個紅包還可以理解
原來保姆還可以要年終.....又不是公司行號
保姆幫你照顧小朋友也是工作
當然可以要求年終獎金
至於要給多少
還是得要看保姆用心度來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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