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o5 wrote:重點不是你認為如何,而是被你侵害權益的人,財產能否恢復原狀,或是損害賠償
這不合邏輯啊!!水晶壞了就毀了
手機外殼撞傷、並無損購買手機的需求
使用上沒被侵害、不覺得這兩者可相比擬
既然是展示機
本身就不是屬於販賣的商品
即使摔傷了外觀
也沒有影響手機的功能
店家要用哪一點來求償?
店家即使舉證顧客摔傷手機
也是把手機折舊後賣給顧客吧!!
店家如果願意賣、可以轉讓給我嗎?我不在意外觀~~
手機外殼撞傷,店家其實可以用兩種方式處理,一種是恢復原狀,也就是送廠維修,讓損害者負擔維修費用,另一種就是買下來,變成你的東西就不存在弄壞展示機這種問題,通常前者沒什麼人會採用,CP值不高,爽都是原廠在爽
什麼叫不影響功能?那你買台新車,我不小心把你車刮花了,說不影響使用不願賠,你覺得有沒有道理?是非對錯的觀念要擺正
通常,展示機是該折舊,但也要看情況,如果這是一支擺了幾個月有的展示機,那我想是有折舊跟商議空間,但如果這是剛上市的機種,摔機前情況等同新機,那當然不是同樣辦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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