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玩展示機摔機了 到底該不該賠呢??

請店家證明那傷痕是你朋友用的
是你們的權利,就算要買回去也不用
用原價
鴨奇馬 wrote:龍山寺地下街,有一家專門賣水晶的店他


這不合邏輯啊!!水晶壞了就毀了

手機外殼撞傷、並無損購買手機的需求

使用上沒被侵害、不覺得這兩者可相比擬

展示機本身就不是屬於販賣的商品

即使摔傷了外觀也沒有影響手機的功能

店家要用哪一點來請求求償?

店家即使舉證顧客摔傷手機

也是把手機折舊後賣給顧客吧!!
ppl999 wrote:去玩展示機摔機了 到底該不該賠呢?
那我問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堆人排隊試玩手機,等到輪到我使用時手機因不明原因造成”死機”or”螢幕破裂”or"爆炸等等的問題"
那到底是誰要負責?
romano5 wrote:
這不合邏輯啊!!水晶壞了就毀了
手機外殼撞傷、並無損購買手機的需求
使用上沒被侵害、不覺得這兩者可相比擬


既然是展示機
本身就不是屬於販賣的商品
即使摔傷了外觀
也沒有影響手機的功能

店家要用哪一點來求償?
店家即使舉證顧客摔傷手機
也是把手機折舊後賣給顧客吧!!

店家如果願意賣、可以轉讓給我嗎?我不在意外觀~~
重點不是你認為如何,而是被你侵害權益的人,財產能否恢復原狀,或是損害賠償

手機外殼撞傷,店家其實可以用兩種方式處理,一種是恢復原狀,也就是送廠維修,讓損害者負擔維修費用,另一種就是買下來,變成你的東西就不存在弄壞展示機這種問題,通常前者沒什麼人會採用,CP值不高,爽都是原廠在爽

什麼叫不影響功能?那你買台新車,我不小心把你車刮花了,說不影響使用不願賠,你覺得有沒有道理?是非對錯的觀念要擺正

通常,展示機是該折舊,但也要看情況,如果這是一支擺了幾個月有的展示機,那我想是有折舊跟商議空間,但如果這是剛上市的機種,摔機前情況等同新機,那當然不是同樣辦理,對吧
總覺得問得好好笑
有監視器這種東西存在著~死機這類問題他們應該會趕快收回去,看能不能回復原廠之類的~怎麼可能讓更多客人知道這手機會死當呢XD
螢幕破裂..非人為的案例少之又少...(有監視器...照不到它們也不能說是你用的吧
爆炸
這個他們可能還會賠償你 哈哈!!!
------------------------------
回正題
可能要賠償修理費用
或是要你用展示機的價格買下來吧~

Monson1974 wrote:
我比較支持你朋友的觀...(恕刪)

有時候自認倒楣 買個教訓
會比你跑警察局做筆錄 上法院證明自己清白 來的輕鬆

romano5 wrote:
這不合邏輯啊!!水晶...(恕刪)

所以看車光傷鈑金也不用賠?(反正車是拿來開的不是拿來看的?)
真好笑 明明自己的錯還在柪!
講這種話超不負責
romano5 wrote:
這不合邏輯啊!!水晶...(恕刪)


展示品 也不能去損壞

展示品本身算是店家財產 你能損壞別人東西嗎?

要不要索賠 權力是在店家身上

樓主朋友也還沒跟店家做出協議

手機送修還未報價 所以還沒有買下的問題...

賠維修費 或 買下

維修費要拿維修單 維修費應該也可以談談看

買下的話 價錢有得談

romano5 wrote:
展示機本身就不是屬於販賣的商品

即使摔傷了外觀也沒有影響手機的功能

店家要用哪一點來請求求償?



不懂裝懂?!?! 誰告訴你展示機不屬於販賣的商品?? 展示機是店家的所有財產!!

商家在店內擺出來的展示品,大多時候會在過季時以"展示品"的折扣價錢出清商品

舉例:汽機車行,生活雜貨量販店,筆電店家,電器產品經銷商,百貨公司內的商家

照你這麼說,你可以去法拉利或保時捷經銷商看車試車,然後"不小心"弄傷車子的外觀

堅持你的觀點:[弄傷你們試乘車的外觀也沒有影響行車的功能,你們要用哪一點跟我求償??]

看他們會不會直接把你送去警察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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