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xgen SUV7 訂車後-慘痛經過(訂車契約之提醒)


welcome77 wrote:
Po文就是讓更多人小...(恕刪)


沒錯 或許前面對你的口氣重了點
但是我想很重要的是不管我們如何發牢騷都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標題下的這麼重
心裡頭多麼氣憤 都於事無補
就像我前面說的 下個月要結婚的人請放寬心
沒有必要為這麼小事情把自己搞得這麼不愉快

真有這麼喜歡這台車?
我想只是吞不下這口氣
換個角度想 這幾個月為這台車勞心勞力花的精神
可以讓你多賺多少錢了
不需要再為這種言而無信的業務壞了自己心情

助 順心

還有不要只要別人幫車廠說話 就是該廠的人
這世界的人海了去
不是跟你一樣是消費者的人 就都會認同你的說法
本人這輩子沒做過一天汽車相關產業
只是單純認為 發這些文只是浪費你自己的時間

mini790724 wrote:
沒錯 或許前面對你的...(恕刪)


+1
版主的用意我看過後也非常清楚的接受到,但不見得每個人的討論都一定跟著版主的想法走。
願意把自身的經驗丟出來給大家參考,當然是一件好事,不過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只要針對事情作討論即可,不用對人身做出臆測與攻擊。

1.Po本文要讓更多人知道與不管哪一個車商的業代,訂車時簽訂車輛合約書是要謹慎小心的!

2.買車與賣車本來就是兩造歡喜甘願的,如果一方沒有信守承諾,任誰都會不開心。

3.筆者買車就是因為要準備結婚後使用的,怎可能不因此情緒起伏!更何況是因"結婚"而訂購的!
(如果你是你因此原因購買,您可以靜下心,那是您個人的選擇,並非就通用於每個人!)

4.如果再簽訂來一次契約,我除了還是會選 "Luxgen" 的車,就算有許多人說他油耗差,
但是它的品質、內裝是別家比不上的!如果買車的人,你預算OK,我也很建議你可以買這輛車,
即使他是新牌子、新車型,但是車子本身是很好的!
(筆者是與賣車車商、業代有所問題,並非是該車性能有問題)

5.請要回覆本文的大得注意,本文是要提醒欲買車的消費大眾,在訂車要小心謹慎!
業代的口頭承諾都要注意並要求填入訂約書內!以免喪失自己的權益!

6.上網po文是不是浪費筆者的時間,是筆者個人的選擇(甘願),而並非是由他人來判定!
如同您想回覆我或有 "釘筆者" 文的選擇,筆者不會也無權干預您回文的選擇。
但也請彼此尊重可以在本網公開發言的權利!
(這裡本來就並非一言堂,沒有絕對的正確或錯誤,都看每個人個自的判斷)

*****************************

請要回覆本文的大德,能避免對人的批判,
可以要給其他預購車之消費者在訂購時一些建議或提醒,
這樣的回覆可能會比較有"建設性"與"意義"!
若不同意筆者之說明,就拜託請您可以避免在本文回覆了。
這不是大德與筆者在此爭鋒的重點,失去"提醒購車之消費者訂契約"之焦點了!

******************************

請大德避免再提"為了這幾的小錢~爭議",
因為筆者提醒大眾注意簽訂契約,
另則是~強調 "誠信與信譽" 價值的可貴!
沒有辦法保證的事情,就請不要"信口開河"的保證,that's all !

******************************
放不下 那也沒辦法
至於強調 "誠信與信譽" 價值的可貴
本人開間小公司 一個月要面對最少80位以上的業務
說真的 這個世界上利益至上
業務遇到說出來但是做不到的事情
能躲就躲 能閃就閃 頂頭上司出馬頂不住
換間公司又是海闊天空
或許我們會用誠信和信譽來砥礪自身
但是 太多時候 我們根本不會遇到這樣的人

能怎麼樣
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 頂多票期開長一點 刁難一下
或許 換個方是稍微刁一下業務
心情會爽一點吧

mini790724 wrote:
請問你從哪句話看到我...(恕刪)

我是住海邊沒錯啊,可是我在海邊沒遇過你耶!
你說你看完全文了?那更可憐了
原來你是看不懂版主要表達的意思
那當我沒說過好了,反正你也看不懂
現在的時代口頭承諾是不可信的!!
如買個車會弄得如此不愉快那就拿回訂金換別的業務試試!!

welcome77 wrote:
1.Po本文要讓更多...(恕刪)


個人在20100731訂車,原本預計10月底可以交車,
後來也是延到20110115,
但實際交車也是1/22才交車,
雖然沒有卡到漲價問題,
但是配件的額度也從25000增加為30000,

當初會在7/31業務說配件額度要從25000減少為20000,
因此急急忙忙訂車.

個人的想法,若車廠無法將訂單保留這麼久,應該負有告知的責任,
ex:若不付款領牌就取消訂單之類的通知
所以,公司應該造就車價給車..........

不過,若是真的無法達到共識,
其實新車價應該也還蠻ok的!
多了煞車優先與hud!
前幾天看到TVBS在訪問一些超級業務員,
就看到一個汽車的業務代表,他是如此用心,
有一回因為訂約答應了客戶,請公司協助能補償客戶損失,
但是公司不予同意,結果那位業代(還是女生),
自己當下去領了現金給那客戶,
難怪她會成功,自己承諾客戶的諾言,即使沒有寫在契約上,
她依然允諾,公司拒絕客戶的申訴,她毅然決然自己甘願補貼!
這樣的業務代理真的很令人敬佩~
當然不是要所有業代都要這樣啦~
至少他敢勇於承擔"承諾",而不是轉向公司立場!

對於大德剛回應,
其實我的業代有告訴我公司要調漲的訊息,
但是簽訂契約時,原先的保障就因此結束了嗎?
就契約而言,不管任何一方變更原本的內容,
出非兩造同意,否則應該就是所謂的"違約"。

我在這裡提醒消費者訂購車輛,
就是要大家小心謹慎業代的口頭承諾!
務必一定要填在"車輛購買合約書"內,
因為並不是每個業代都會像那位"超級業務員"的"有信譽"!
公司一樣不相挺,更可以看出來業代的辛苦,公司為了政策而冷酷!
筆者針對"口頭承諾"而業代、公司拒絕承認,這真是悲慘呢~

敬告廣大的消費者,
一定要謹慎小心,業代的承諾一定要填在合約書上唷~
好的業代~真的讓客戶感覺在天堂,
而不好的就會讓你進入痛苦的深淵~
抱歉插一下話
請樓主註冊後除了發文取暖以及提醒大家外
也多來聊聊天

mini790724 wrote:
順便修改一下 pro跟po是兩回是好嗎...(恕刪)










是兩回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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