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看到這篇文章多多少少能了解版主的心情感謝板大的分享PS.小弟最近也有遇到購車的不愉快經驗只是.不是買L牌的welcome77 wrote:前幾天看到TVBS在...(恕刪) welcome77 wrote:好的業代~真的讓客戶感覺在天堂,而不好的就會讓你進入痛苦的深淵~
中國人講的是誠信,西方人重的是名譽。似乎隨著商業化,善良的本性,難道不敵[在商言商]的生意之道嗎?從王永慶先生到許多知名的商人,除了把良好的產品交予消費者,他們更在意自己建立的品牌與信賴。現代的社會,相信不僅消費者憂心,商人更會擔心,所以,才迫使須以法律來保障彼此的權益,但是,若是任一方面過度的[優勢],相信兩造不會輕易簽訂契約,畢竟至少要達到雙方認定的平衡。如果日後沒有達到先前簽訂合約書的[平衡],就是有一方[違約]或說是[不履行約定],這道理人人懂,但此類的爭端依舊層出不窮,換個角度想,如果筆者是公司方代表,若公司政策的變更造成消費者的損失,除了本身先行向公司反映外,還需要更多向公司要求。若是公司置之不理,這不但對消費者無法交代,更是陷自己於不義的境界,讓自己裡外不是人,而就要反思這公司為什麼政策更改,卻沒有更完整的配套措施。如果公司常常有這樣的政策改變(太多),除了補償消費者配備或是其他優惠,就不意使消費者產生信賴的穩定度,讓公司基層的業代總是要哈腰賠罪,那筆者可能會考慮離開這公司,畢竟,身為最基層,並不是要因應賠罪道歉,而是針對產品的銷售以及服務,當然如果並非經常性造成客戶的權益受損,那麼筆者會在大型會議中提出意見與建議,因為最重要的是要讓公司成長、業績好、賺大錢,自己也可以在這個企業中能夠穩定成長(公司的遠景)。所以,從這個案例,除了再次凸顯筆者(消費者)在簽訂契約的疏忽,也看到該公司的危機處理,以及對於消費者權益的態度。與大家分享,但是,筆者不想回應似有挑釁之回覆文章,因為這樣已失去焦點,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