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放假給軍中朋友載回家
在國道路面上出現輪胎 我們煞車不急撞上
掉輪胎的車主得賠償全額的維修費
但車子是駕駛跟人家借的
載我們的駕駛說他無違規 所以法律上要我們乘客先一起出錢幫忙維修車輛 再等掉輪胎的車主賠償金額給我們
但掉輪胎的車主 沒有錢!! 且高齡60-70
沒有存款保險 家人只有姐姐78歲
我跟另外一個乘客不太能接受一起先出錢修車這個要求(重點還說法律上說駕駛沒有違規乘客要一起分擔)
請問這要求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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