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國道,安全嗎?


william_lai wrote: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你說公共利益

讓5萬重機影響600萬汽車行駛的安全性

這有沒有危害公眾利益??

hsiao.ym wrote:
我也覺得不要開放比較...(恕刪)

我相信追撞重機要閃開的機率比汽車大的多....車縫隨便都可以鑽

下大雨重機也有尾燈,正常的重機尾燈辨識度一定夠,汽車再大台,大雨中你能辨識的也只有尾燈而已
你知道開銀色的車在大雨中等於隱形了嗎


重機正常在下雨是不會摔車的,時速100公里(下雨或許只騎80)對重機來說,是非常正常的巡航速度
穩的不得了,等你騎過就知道了


乾脆為了重機騎士,交流道每五公里一個,方便他們,一下雨,就可以下交流道

毛毛az wrote:
乾催讓重機騎士,有特權 ,可以停路肩穿雨衣


資料來源: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問題六: 國道公路路肩使用規定及罰則為何?
1.鑑於近年高速公路發生多起違規使用路肩造成嚴重事故案件,高速公路局特再次宣導違規使用路肩之嚴重性,並呼籲用路人依規定行駛。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2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交流道或收費站區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2.高速公路路肩係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及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另由於路肩寬度較一般車道窄,車輛違規佔用、行駛或利用其超車,除延誤救災及事故處理時效,並易造成事故,衝撞暫停在路肩之車輛,或擦撞路側護欄肇事。
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行駛高快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小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大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

大雨嚴重到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
所以,大雨時閃爍危險警告燈並停在路肩,等雨停或者穿雨衣都是合法的歐
那夏天都禁止機車上高速公路好了

雷陣雨,還可以預測哦?

天氣不好不騎車?

騎了一半,天氣不好,怎辦

james688688 wrote:
國外都沒這些問題,是台灣才有的問題?


你第一天住在鬼島嗎
台灣人不守交通規則的程度你不知道嗎
等能跟外國人一樣守規則在來談上國道吧!

對了,汽車有雨刷,下雨天起霧也有減單除霧功能

安全帽有嗎?

機車騎士,好像有頂安全帽,防摔衣,就無敵了

Mianhuayubaby wrote:
你說公共利益

讓5萬重機影響600萬汽車行駛的安全性

這有沒有危害公眾利益??





你說公共利益

讓600萬汽車影響2155萬機車行駛的安全性

這有沒有危害公眾利益??

禁行機車是不是可取消了
穿拖鞋,可以上高速公路嗎?

穿短庫,可以上高速公路呢?

magiQ _ Q wrote:
事實上有些防摔衣頸部有加強,我想他應該指的是那個吧


你真的以為那個東西在破百公里下有多少作用??

隨便一撞頸椎造樣斷

cimoncelli怎麼死的

他沒穿防摔衣和護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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