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年代新聞有報~
http://member.nownews.com/video/index.php?avId=1044656&avType=1&page=1&avSrc=0&avKnd=0&avStxt=#play

大家自己看吧~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到底誰有道理??! !?!?
但是買到這樣子的車子真的很雖~ 居然買到這樣一個極品 強者車主!!?
換個角度想 那個業務也挺帶賽! .

版大 您累隔了 .!?
若這個制式條文真的是針對所有被買回的車主而訂的

只能說車商的一切作為 包含最近召開的公聽會 都只是為了保護自己而不是替消費者著想
如果那張切結是要我簽
我也會非常不爽
髒話會當場標出來吧!!
寫的感覺是我太龜毛
不准買你們家的車
這是什麼道理
把他鬧大點 讓他知道花錢的是老大
在國外 我真的不會相信國外這麼沒人權
在國外麥當勞內跌倒 可以賠很多錢
在國內 自己爬起來比較快
看來要上書馬總統了

因為 LUXGEN 不是有拿到國家的補助嗎?

若是真有補助 怎麼可以要求國人不能再買他們的車?
不曉得之前送給友邦的車是否還健在!
哀!................
品質不好是車廠的錯

態度不好是車廠的錯

賣你車是車廠的錯

退你錢是車廠的錯

在店門口掛白布條是車廠的錯

讓車主不爽是車廠的錯

讓網友圍剿是車廠的錯

浪費油錢是車廠的錯

浪費車主時間是車廠的錯

浪費網友閱讀的時間是車廠的錯

讓車主生氣是車廠的錯

讓網友幫氣是車廠的錯

讓車主買白布浪費錢是車廠的錯

讓網友聯譙是車廠的錯

讓其他車主生氣是車廠的錯

讓網友生氣動腦打字是車廠的錯

千錯萬錯都是車廠的錯
林x就是不爽賣你車啦!!!


服務業做成這樣也可以去撞牆了...
冤有頭車主,債有主! 事主不在高雄買卻到高雄營業所抗議...
車廠的人員:一下說很不爽,一下又你高興沒,一下消音~
新聞這樣一播,有一些人觀感可能會打折扣~
感覺並不事很大的事說...
若公關先安撫車主把車買回,然後重新寫大字報貼車上順便請前車主署名,一樣停在營業所前!
大字報寫著:納智捷車商負責到底,待客賓至如歸,車主楊某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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