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jma wrote:其實實務面運作來說影...(恕刪) 建商是要賺錢的若沒利潤建商當然不肯不過台北市何不順水推舟大力提倡住戶自行都更北市政府輔導這樣把建商的油水再回饋給住戶建商只是規畫而以設計與營造都不是自己來拿住戶的土地去擔保台北市也可以拿北市招牌去借錢建商本錢夠還是北市夠?如果下一屆的市長後選人有此遠見這個政見一定會有很多票~至於釘子戶建商主導或自行改建都會存在所以不是問題釘子戶要開高價那就這棟自己不改建就行了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不改建也是自己的選擇歐洲的老房子很多人家也不嫌醜台北市補助拉皮或維修也可以市容也不會差~
台北市的改建也不限都更面積不夠也只能合建合建就是你情我願有沒有都更法還不是一樣可以談成?講難聽一點就是建商肯讓多一點的都比較快釘子戶的問題合建與都更都一樣都不會成所以也無差~我家應是幸運幾塊地都不符合都更本週兩間建商找我談一塊地的合建兩家搶同一點各有數張同意書我查了一下書其實誰簽那家的同意書都無妨一次簽兩家也可以因為比的是送件那家的建商快我有看過很殺的建商不到一百坪的地也改建條件敢開因為有讓利就快釘子戶就閃過去蓋起來讓釘子戶永不翻身~與其要賺的多結果花幾年一事無成還不如讓利年年有案子蓋成!!!!
rogerkuo2001.tw wrote:不過台北市何不順水推舟大力提倡住戶自行都更北市政府輔導這樣把建商的油水再回饋給住戶 rogerkuo2001.tw wrote:至於釘子戶建商主導或自行改建都會存在所以不是問題釘子戶要開高價那就這棟自己不改建就行了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不改建也是自己的選擇 rogerkuo2001.tw wrote:與其要賺的多結果花幾年一事無成還不如讓利年年有案子蓋成!!!! 上述觀念.. 贊同.. 推一下..
ujma wrote:你說的實務面完全不可...(恕刪) 我們思考一個問題.. 都更法通過前.. 合建.. 翻建.. 也一直發生.. 為何都更法令通過後反而爭議不斷?細節原因也許很多.. 但是.. 也表示這個法令不是個"好"的遊戲規則!! 即使修法改變某些門坎.. 如果基本框架不改變.. 問題仍然存在.. 怎麼做? 需要大智慧!!
我看每次新的政策,財團都是賺飽飽的.每次都是人民輸而已.政府+財團這個黃金組合從來都沒輸過!!政府跟財團商量了好的賺錢策略.政府公布政策,財團配合演戲說好痛苦哦.笨蛋選民一聽到財團說痛苦,高興地把選票投給現任政府.結果政府得到選票,財團得到鈔票,選民越來越窮.就跟現在社會的狀況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