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區目前面臨一個很棘手的情況, 目前起造人即將於12/16進行交接, 然而社區管委會
的報備進度卻被地方主管機關蓄意拖延, 以致無法取得報備證明與統一編號進行銀行開戶
在此想請教大家, 在這種情況下, 應如何進行預繳管理費的移交比較適當?
e.g. 由主委與財委成立聯名帳戶, 暫時保管管理費?
小結:
1. 保管箱: 掛個人帳戶, 如果出了意外會變遺產, 存放的如果是現金, 每次都要本人當場點清, 以每月收支百來萬前提下, 太過危險
2. 個人帳戶/聯合帳戶: 雖然可設虛擬帳戶, 安全處理每月收支, 先不論利息, 匯入的管理費可能變當事人該年度收入, 以500萬計算, 很容易就達到 30% ~ 40% ..
3. 團體戶: 沒有報備核准單, 只靠判決書不可申辦 (沒有銀行會想淌混水)
4. 寄放鄰近友善管委會: 需要區權會/管委會同意, 緩不濟及, 而且新竹市政府實際上也沒有權力拒絕報備
5. 可以考慮請起造人簽立合約, 除款項部分外, 可進行交接, 預繳管理費依然由起造人暫時代管, 細節面談
公文期限: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訴願。法令未規定法定應作為期間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月而不作為者,亦得提起訴願。
參考資料:
主管機關: 新竹市政府
公寓大廈: 新竹市世紀鑫城世紀區
爭議緣由: 市政府出於政治考量, 意欲無視私有戶意願, 逕行變更本社區(公私共有)公共設施與規約
06/11 - 東區區公所:徵詢新竹市政府是否同意管委會成立
08/26 -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報備駁回通知
10/21 - 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2號民事裁判庭
被告(起造人),受訴訟告知人(新竹市政府/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敗訴, 世紀區管委會合法成立
11/18 - 東區區公所請示新竹市政府,是否准予報備
11/26 - 起造人委任律師: 管理組織移交接通知
12/04 - 新竹市政府民意信箱: 請求新竹市政府明確表達是否同意報備, 抑或進行行政訴訟?
edwarddhliu wrote:
你的官司 被告: 理(恕刪)
不好意思, 你看錯了, 原告有兩個, 都是私有戶管委會, 最後是備位原告勝訴(是最好的局面, 詳如page15)
被告: 起造人(昌益理銘)
被訴訟告知人: 新竹市政府,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在判決中, 被訴訟告知人也是效力範圍內
過去一年多來, 新竹市政府不斷耍手段阻礙管委會成立, 最後幸好司法還沒被政治玷汙, 法官也直接點明了(判決書第15頁), 新竹市政府與內政部營建署的聯合手段, 不合法理, 所以判他們敗訴
Note 1.
現在問題是新竹市政府與東區區公所對報備已讀不回(11/5 申請, 至今無回應), 所以暫時沒辦法提告行政訴訟
Note 2.
其實該次民事訴訟的起始, 我們並沒有點出起造人其實是被人操控, 是起造人代理律師兼新竹市政府顧問自己跟法官爆料的
20201021-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62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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