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區公告:
時間:2013年5月3日下午1時
出席人員:新竹縣府城鄉科鄭科長、圖書館彭館長、林里長、林志成建築師事務所助理、富源世紀觀卓主任、椰林觀景住戶委員lucky姐。
討論主題:公三公園老屋建築事宜
決議事項:
1.在原有之270坪土地上新建150坪之2樓圖書館與社區活動中心。(第一案)
2.採林志成建築師原有計畫案:原有老屋拉皮。(第二案)
3.以上2案之規劃由林志成建築師提供,然後預訂在5月底6月初由縣政府主辦公三公園附近居民公聽會以多 數決方式來決定採哪一方案辦理。
4.若是居民公聽會的結果是採第一案方式,預訂在6月底7月初再由縣府主辦召開建蔽率由5%改為15%之居民投票。
5.預計在8月初時此案可呈報市公所縣府單位編列預算;以利明年執行(明年底竹北市長將任期屆滿)。
6.以上作業均由縣府採個案辦理,不需再由社區自主連署方式推動。
""請參考下列新竹縣政府網址,(2006-08-24資料)[/td] [/tr][/table]
http://www.hsinchu.gov.tw/module ... Unit=&Sclass=&rad=2
最後一段文章指稱, "" 隘口活動中心是一棟地面三層建築物,總計450多坪,一樓為展示屋、圖書館。二樓為社區活動中心、三樓是集會所。""
那裏已經有一棟原設計可供圖書館使用的地方了(離公三公園不到五百公尺吧),現在有在使用中嗎?
如果那裏可以使用為何要千方百計在公三公園建圖書館,還要變更建敝率,老屋拉皮....如此工程浩大????
隘口活動中心是已經存在的建築物,應該加以利用!!!""
政府只想蓋一堆建築物,但是持續維護與利用卻是另一回事.
隘口里民活動中心早早就蓋好了,個人認為應該加強使用率,而不是再建一棟新的建築物.
原來公三公園老屋,高鐵區已經很多了,但都沒有整合起來.
只是到處保留一棟,說這是有價值的,但是現在沒錢維護.所以一直保存的零零落落.
所以在新竹縣很多地方看到的是,
公三公園老屋 - 鐵圍籬圍起來,不可以靠近.
北埔老屋 - 加蓋鐵皮屋幫老屋遮風避雨,任由它漸漸自然風化掉
你能說這種大有為政府如何呢? 圍起來就算了事.
幫舊的建築維護沒錢? 蓋新的建築物有錢? 這是甚麼理論?
公務人員最常說的會計科目不同,權責單位不同,不可以一起討論. 那在編預算時,為何沒列入呢?
蓋新建築沒錢,可以追加預算處理. 維護舊建築就不能?
呼籲 - 高鐵區要蓋圖書館請政府利用現行可活化使用地方使用.
如同先前五月初溝通會說明,市府方案有二.其中一種還要改公園可蓋建築面積的規定,也才只能蓋一座150坪的建築,這樣如何做一個圖書館呢?感覺會向是一個閱覽室的規模而已,不如另覓他地再做!
隘口社區活動中心已經完工很久了,東平里社區活動中心才剛完工.請大家分別去看一下,這些活動中心的利用率有多高,實用性有多高?
我寧願市公所蓋一棟天天有人去的圖書館,也不要一座永遠是三三兩兩的人在使用或是偶而辦個小活動的活動中心.
""隘口社區活動中心一樓設有圖書閱覽空間,開放社區民眾使用,藏書三千餘冊,由社區發展協會自主經營,歡迎鄉親前往使用,但社區閱覽空間畢竟效益有限,新興都市發展必需文化建設相契合,還是要慎謀長遠需求,"" 隘口社區活動中心就可以有作為圖書館的功能,而且公三公園與老屋所有權屬新竹縣政府,竹北市政府需要協調很多事情才能搞定此事.
何不將此二件事情拆開處理
1.要建竹北圖書館分館,直接活化隘口活動中心(有450坪可使用)即可,快速又有效.相信市圖書館管理能力一定比社區發展協會來的好!!
2.請市公所建議縣政府拆除公三公園老屋.
回覆內容如下:
敬愛的鄉親您好:
感謝您對市政建設再次建言,社區活動中心其設計和設置用途,為供里.社區民眾活動和集會等多元使用,而圖書館為特種建築,有不同的建築標準和使用執照,不宜違越。至於建議縣府拆除公三公園老屋乙案,本所將轉陳縣政府施政參考。如有其他建議,亦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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